东方IC供稿
浙江日报杭州9月20日讯杭州人熟悉的六和塔,差点被人作为商标公开拍卖。这是记者从北京某拍卖行组织的一场知名商标专场拍卖会上得到的消息。今天,北京这家拍卖行总经理赵晓凯向本报记者证实,因六和塔景区提出了异议,拍卖因此延期。
始建于北宋年间的六和塔,历经岁月的沧桑,已成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著名景点之一,为国家级文保单位。而令人称奇的是,“六和塔”商标的持有人,目前不是六和塔所在的杭州市西湖景区管委会,而是杭州市民苗先生。苗先生原打算在这次拍卖中转让“六和塔”商标,并预期获利数百万元。
2006年,苗先生出资注册“六和塔”商标,直到去年刚批下来。注册商标范围为商标法第41类,即公共游乐场、游乐园、文娱活动、娱乐演出、马戏场、娱乐设施、假日野营娱乐服务,还有教育等。
抢注商标,背后有利益。当年,“现代”商标获得转让费4000多万元,“我能”、“八大古都”商标转让获利近800万元,“头等舱”转让获利120万……私人转让注册商标获利的传奇故事,使商标注册充满了财富想象。
获悉苗先生将在北京拍卖“六和塔”商标后,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钱江管理处有关人士表示,以前也出现过六和塔商标被抢注的事情,但当时他们在三个月公告期内得到了消息,也通过商标事务所协助成功驳回了。而这一次他们却没能第一时间得到这个消息,他们表示自己目前缺乏得到这类消息的有效渠道,希望相关管理部门能适当限制这类注册,并能在这类商标注册审理时给他们提供相关信息。
“六和塔”商标被私人注册并转让是否合法?相关权益人又该怎样维权?杭州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主任科员廖静认为,苗先生的注册是合法的,但涉嫌抢注,如果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这个有争议商标的转让过程随时可能中止。
她进一步提醒,著名景点的管理部门为避免景点名被人抢注,可进行保护性商标注册,但也无需进行全类注册。全类注册,就是对商标的所有使用类别进行注册,而目前商标分类有数百细分类别,进行全类注册费用巨大。许多类别注册了,但用不着,也会造成商标资源的浪费。“我们提倡,使用什么类别,就注册什么类别。”
对一些著名景区而言,就可以先注册旅游、娱乐等方面的商标,以后根据需要再注册其他类别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