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9日讯交强险要与7种严重违法行为挂钩,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实施办法详见钱报9月11日、9月21日报道)。昨天,针对两者相挂钩的合法、合理性等问题,公安、保监部门联合召开了试行办法听证会。
记者观察了一下,从整个听证会发言情况来看,同意和不同意“挂钩”的人数比例大致为7∶3。虽然同意的人占绝大多数,但在不同意的阵营中,也有很多人对挂钩细则提出了自己的改进意见,其中意见最大的是——7种违法行为中,应取消“闯红灯”。
处罚车辆,没道理
崔颂平是一名电台主持人,作为听证会的第4位陈述人,他用详实的调查数据,举起了反对挂钩的“旗帜”,赢得了阵阵掌声。
崔颂平说,他们对247位车主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只有93位车主表示赞同,154人表示反对。“反对的理由之一,就是交强险和违法行为挂钩对应的是车辆,而不是人,而现在人车分离的现象恰恰是相当普遍的。”崔颂平说,这就如同拿着隔壁邻居的菜刀去行凶,行凶人不用受罚,而刀的主人却要接受处罚。
闯红灯,不应挂钩
参加听证的发言人中,赞成者还是占到了大多数。很多人都认为,严重违法行为和交强险挂钩,跟法律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即惩恶扬善,奖优罚劣。
但赞成者中,对挂钩设置的比例,挂钩的行为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出租车司机黄飞成说,对违法行为要区分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比如醉酒,肯定就是主观故意,就应该处罚。但是闯红灯可能就不是故意的,有可能是大车挡道,有可能是交通设施本身的问题,被处罚有点冤。
大家提议,闯一次红灯交强险上浮10%应该放宽,比如发生三次上浮10%,或闯红灯不罚,但一旦发生事故,则直接上浮50%。除了闯红灯,超速也频繁被提及。“有些路段限速设置不合理,明明路况不错,却限速40公里/小时,一不小心可能就超了。”
记者 徐建国 通讯员 方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