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9日讯9月27日晚,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利剑11号”行动中,针对利用POS机套现进行打击,传唤了6名嫌疑对象。
自今年2月以来,东阳共破获银行卡犯罪案件56起,其中涉嫌POS机套现非法经营5起,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
6台POS机套现600余万
所谓信用卡套现,是指信用卡持卡人不通过ATM或银行柜台等正规渠道提取现金,而是通过一些非法中介机构以刷卡消费的名义取现。目前常用的套现手法主要有通过中介POS机刷卡付手续费套现和借助互联网,通过诸如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工具,进行虚假交易套现。
29岁的东阳南马镇人吴某,就利用银行发放的POS机,帮助信用卡持有人套现,从中赚取手续费。
2009年1月至12月,吴某以开五金商行、饰品店等名义,先后向银行申请办理了4台POS机。截至今年5月底案发,吴某用这4台POS机帮助信用卡持有人非法套现200余万元。
2009年12月底,吴某按刷卡数额的0.5%支付好处费,租用他人一台POS机,帮助信用卡持有人非法套现158万余元。今年5月,吴某通过QQ聊天,购买到一台用户名为江西某公司的POS机,放置在东阳一家五金商行内,帮助信用卡持有人非法套现。
通过这购买或租用的6台POS机,吴某共套现600余万元。
7月2日,吴某被依法逮捕。吴某非法经营获利的6万余元被追缴,此案现已进入司法审理阶段。
透支后拒不归还
39岁的东阳横店人沈某,2004年向某银行申办了一张贷记卡。截至案发,沈某欠下银行本金25345元(包括透支息5399元、年费50元),利息、滞纳金17767元,共计43100多元。发卡银行于2006年8月开始,就向沈某催讨,但沈某更改了联系方式,拒不归还。今年6月,慑于警方压力,沈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退出赃款43100多元。
9月初,沈某被判处管制8个月。
银行发卡及管理存在隐患
东阳警方将相关案例汇总分析后,发现一些发卡银行在发卡及管理环节存在着诸多问题。
各商业银行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放宽了银行卡的准入条件。有些持卡人根本没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银行竟默许申请人随意虚构;有的则仅凭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就给予办卡,致使不法之徒有机可乘,信用卡犯罪高发。
对此,东阳警方对存在问题的发卡银行发出了36份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书。
据金华日报 徐步文 张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