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9月30日电(记者 王俊禄)浙江台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副局长丁仁章因受贿49.5万元,30日被浙江温岭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犯罪所得并上缴国库。
现年62岁的丁仁章生于台州市。1999年11月至2008年4月间,丁仁章任台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分管港口检疫与鉴定处、食品检验监督处等工作;2001年3月任所在单位新办公楼基建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基建日常工作。
法院查明,丁仁章在任期间,在基建项目中共5次收受5人贿赂,计人民币29.5万元。
在进口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金属)检验检疫方面,丁仁章共8次收受5人贿赂,合计人民币2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丁仁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49.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