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全国第一个农村产权综合性市场平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成立,当天,来自彭州市桂花镇沂水村书记欧廷贵签下了交易所成立以来的首批农村产权流转项目合同。
这个交易所有什么用呢,欧廷贵书记用了一句大白话:“按照合同规定,村民们可以不用再辛辛苦苦下田种地,而且每年可以按照每亩坐收七百斤大米的价格获得流转费,加上出门打工挣的钱,每年的收入要翻上好几番。”
农民通过这个交易所,用土地和农业技术“换”资金,当时被评论为盘活农村“沉睡资本”的创举。
今后,这样的模式也将出现在杭州。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杭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若干意见》,宣布杭州将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目前,农村资源流转和交易以‘散户—散户’模式为主,流转和交易品种比较单一,缺乏促进农村资源有序流动并实现资本化的有效平台,难以满足外来投资者特别是工商企业对农村资源多样化的投资需求。”
意见认为,通过建立交易所,设立分平台、网络对接,未来将逐步形成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联动,覆盖全市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最终引导各类农村产权资源进场交易。创造条件提升产权资源价值,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根据《意见》,可以实施交易的农村产权交易品种包括: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和转让,农村林权、水权以及生态权益补偿及交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交易,农业科技成果的转让和交易,大型农用设施的租赁权转让,农村房屋租赁权转让,农村集体和农业企业股权托管、融资及转让,以及其他依法可以交易的涉及农村集体和农业生产领域的相关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
今后,我市所辖各区、县(市)农村集体产权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交易的,原则上应在杭州农交所公开、公平进行交易。
有需求的农户,可直接登录即将开通的杭州农交所网站申请,或向所在地的乡镇服务中心申请。
为了鼓励农户进场交易,农村、农场和农民个人将土地经营权转让或将土地承包(出租)给农业生产者进行农业生产的,免征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
如果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杭州农交所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