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7日讯中小学生减负令正在推行,怎样才能保持长期有效?昨天,嘉兴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要与所辖学校校长签订规范办学责任书,并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对校长考核的重要内容。中小学也要与学校有关处室和教师签订减负责任书,把减负工作情况列入教师年度(学年)考核内容,同时明确了“八个严控”和必须健全的“七项制度”,力保减负在嘉兴各所中小学全面实施。
“八个严控”亮出减负底线
文件规定的“八个严控”基本涵盖了中小学日常教学的各个方面,亮出了减负的底线。
严控课程课时,要求各校按照“浙江省级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
严控日常作业,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学校须按年级做好各学科作业的平衡工作,老师要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严控文化补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学校不得组织通校生参加在校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每晚不得超过2课时,严禁利用晚自修进行文化补习。
严控考试评价,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严控在校时间,小学生、初中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小学不得早于8:00、初中不得早于7:40组织学生(包括住校生)参加上课或集体早自修。
严控教辅资料,中小学必须在市、县(市、区)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用书目录和中小学推荐用书目录中选订学生用书,凡超此范围组织征订的,一律视为违纪行为;一至八年级,各学科在用好作业本的基础上,原则上可以使用一套与教材配套的练习,九年级在用好作业本和配套练习的同时,允许各学科使用一套复习用书。
严控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严控分流分班,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中小学不得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
构建“轻负高质”教学监督体系
除了“八个严控”外,文件还要求健全七项制度。健全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教科书和作业本选用情况、课程教学计划、教师安排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社会实践活动及学生社团活动安排表等内容,通过校内公示栏、校园网等形式,向家长、社会进行公示,并上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健全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无记名问卷调查的形式,不定期征求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中小学要健全有学生、学生家长代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等相关单位参加的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每学期举行一次征求意见会议,听取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建立备查记录,保证学生课业负担符合学生实际。
此外,文件还要求健全减负家校联动制度、学生发展评价制度、减负工作督察制度、减负不力问责制度、减负不力通报制度等。市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市、县级督学开展经常性的异地督查和暗访活动,同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机构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的电话,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市教育局公布了两路中小学减负工作举报电话,82078900和82071970。
据南湖晚报 记者 沈爱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