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9日讯何某因利用POS机帮他人非法套现,金额高达3300万,被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昨天,黄岩法院一审判处何某入狱6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何某,30多岁,曾是一家花店老板,由于花店生意每况愈下,今年3月,何某关了店门。
看到许多生意人缺少资金,而银行贷款又相对困难,何某觉得帮人刷卡套现是一条不错的生财之道。
半年前,何某先后以一家裤行和自己曾开过的花店名义向银行申办了2台POS机,在横街路租了一间车库,将POS机安装在车库里。当有客户上门时,她就根据客户需求的金额刷卡套现,扣除相应手续费后,将钱交给客户。就这样,何某开始了她的刷卡套现“事业”。
8月2日,何某为客户办理刷卡套现时被警方当场查获。
11月12日,经检察院提起公诉,黄岩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何某几度泣不成声,嘴里反复地说:“之前我不晓得这是违法的,我从不干坏事,早知如此我怎么会去做呢?”
当法官问何某为何要做非法套现的事,何某回答说,为了结婚生孩子准备一些钱。何某还向法庭递交了十余页申请缓刑的申请书,希望能获取轻判。
经审理查明,今年5月至案发,在短短的三个月内,何某利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为他人刷卡套现,并按套现金额0.6%至1.5%收取手续费,从中赚取手续费差价,累计金额高达3300余万元,其中有实物交易近20万元,非法获利10余万元。
承办法官说,违反国家规定,使用POS机等方法,以虚购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台州晚报 林静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