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土地登记仅限于土地表面,昨天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了修订后的《杭州市土地登记办法》,今后杭州的地下车库,也可以进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就是我们常说的土地证。
地下、地上空间
都可以进行使用权初始登记
以往的“宗地”概念,只是一个平面,但这种做法已经不能满足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立体开发的需要,修订后的《杭州市土地登记办法》明确,“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所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新的《办法》确定了地下空间和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杭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张东涛说,地下空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分层划宗、分层登记的原则,进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与地表土地使用权相分离的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分层、分标高、单独划宗的原则,进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针对共有宗地的登记问题,《办法》将其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宗地按份共有的,当事人可以按照拥有的份额分别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涉及房屋基本单元共有或者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最小单元共有的,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宗地共同共有的,当事人则应当共同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不过,具体的登记办法,尚待进一步研究、论证。
6类情形不予登记
《办法》规定有六类情形不予办理土地登记:包括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未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滞纳金和相关税费的,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提交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与地籍调查情况不一致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登记的。
超批准面积农村宅基地将不予登记
关于农村宅基地登记问题,《办法》规定,“农村村民应当按照一户一宅原则,申请登记宅基地使用权。”针对超批准面积农村宅基地土地,市法制办法规处负责人金志华说,这相当于违章建筑,相关部门将不予登记,如果国家要征用,超批准面积的将不予补偿,情节严重的,将进行强制拆除。
据每日商报 记者 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