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杭州市政协整理了16个重点提案,交由杭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办理,这些提案涉及养老、新能源汽车、消防等市民十分关注的问题。昨天,市委、市政府回复了这16个重点提案。
养老服务设施将与幼儿园、中小学一样
纳入住宅小区配套公建项目
民革杭州市委会的一份《关于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提高杭州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提案,引起了杭州市委、市政府的注意,杭州市委书记黄坤明对提案十分关注,指导提案的办理。
2009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13.2万,占总人口的16.65%,其中80岁以上高龄人口17.8万,占老年人口的15.19%,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杭州市委、市政府将把养老事业的发展纳入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并结合城市整体规划,把养老服务设施列为与幼儿园、中小学等同等重要的内容,纳入住宅小区配套公建项目,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老小区可以把配套的幼儿园、中小学或闲置的社区用房部分或整体改扩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其它养老服务设施。
同时,杭州市还将抓紧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措施。
地铁将配备轨道消防车
民建市委会对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提出了建议。
提案由市公安局局长柯良栋牵头办理。
在对提案的回复中,“轨道消防车”格外醒目。
针对即将到来的“地铁时代”,市公安局联合市地铁集团制订了九堡、湘湖等地铁消防站建设方案,并拟同期配置轨道消防车等地下消防灭火救援设施,这样一旦轨道交通中失火,会有轨道消防车进行及时扑救。
今年杭州市在消防装备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如去年全市共投入装备建设经费4315.3万元,购置进口消防车24辆、压缩空气泡沫车13辆。市区20个普通二级及以上消防站共配备高喷消防车(包括带有高喷功能的举高消防车)27辆。
另外,对于市民十分关注的住宅小区的消防工作,市公安局介绍,目前,由市房管局拟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已明确小区公共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影响公共安全的,可以不通过业主表决,直接凭借消防部门书面意见,由物业管理企业申领动用维修资金。此外,即将出台的《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对物业管理企业在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居民楼内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等中的职责作了明确。
据每日商报 记者 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