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市工商部门对未告知超售机票的航空服务公司开出全国首张罚单的事件见报后,引起全国关注。昨天下午,市消保委、龙湾e工商分局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机票超售行为的若干意见》,指出因未告知超售机票引发的纠纷已占航空消费纠纷的8.6%,建议航空公司、售票代理等在超售机票时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在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除这次行政处罚案件外,近几年龙湾还接到不少关于机票超售的投诉。从龙湾工商分局“12315”统计的数据来看,2006年1月—2010年6月,他们共接到航空消费纠纷89件,其中涉及航班延误42件、航班取消12件、购票退票15件、机票超售7件、航空货运7件、旅客行李5件、其他类1件。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航空消费纠纷有8.6%因超售机票引发,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消费者直到准备登机时才知道自己的机票“被超售”。
据航空业内人士介绍,为了满足更多旅客的出行需要和避免航空公司座位的浪费,他们通常会根据往常的经验,在容易出现座位虚耗的航班上进行适当超售。超售并不意味着已购票的乘客就无法乘机,只会在所有购票者都来登机的情况下才会发生。不能按时成行的乘客,航空公司会采取弥补措施,如优先安排乘机,从经济舱转至商务舱,免费吃住,补偿金额等。关于机票超售的这些信息,民航局在《消费者航空旅行指南》中有说明。
工商人员告诉记者,国际航空业确实存在这样的行业规则。但在执行时,国内外有很大的区别,国内航空公司通常只在公司的网站上对超售进行描述,而在具体到个人时,却没有明确告知。在赔偿上,超售后赔偿的额度或服务也跟不上国际标准。国际上,对待机票超售则有明确的告知制度,超售后,部分会按单程票价的一倍,甚至两倍进行补偿。
市消保委认为,国内航空公司既然要引进机票超售这个国际惯例,就应同时引进相应的告知和赔偿制度。此次,市消保委联合龙湾工商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机票超售行为的若干意见》,就建议航空公司实行事先告知制度——在售票时要充分告知消费者所购机票是否超售,在各大售票业务点、代理点悬挂民航局规定的机票超售信息制度牌,在电子购票网站上设置信息滚动条等。
但在11月22日的座谈会上,航空公司代表认为,超售机票事先告知制实行有难度,因为机票销售业务都由代理运营,而现在的售票代理多且复杂。目前,市消保委、龙湾工商分局还在与有关航空公司磋商如何更好地实行告知制度。所以,在该制度还未实行前,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机票时,不妨多问一句是否会“被超售”,切勿让自己成为国际惯例的牺牲品。
据温州商报 曾云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