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老郑保安黄某老乡王某
监控显示保安黄某将老郑打翻在车上
这张后补的请假条上,只有“请假条”和签名是黄某写的
浙江在线12月02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今年7月18日下午,景芳六区(景华苑)一业主因自行车摆放问题与保安发生冲突,随后,业主被保安及其老乡踢倒在地,送进医院两天后死亡。
被害业主姓郑,今年55岁,打人保安姓黄,35岁,江西人,其老乡姓王,40岁。
昨天上午,黄某和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站上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
双方事发前都喝了酒谁先动手仍存在争议
庭审中,保安黄某详细描述了事发经过:
那天中午,我和老乡王某、还有保安张某,一起在小区南门外吃饭,三人喝了三瓶加饭酒,吃完就回保安亭准备换衣服,刚脱下衣服,还没来得及穿上保安服,就听见外面有人在喊保安,是老郑,我赤了膊出去。
老郑把自行车停在小区大门中间,我不让他停,就搬到旁边,他又拉回来,我们俩就吵起来,他先踢了我一脚,我就打他,后来我踢了他一脚,他倒地马上又起来和我推搡。这时,王某上完厕所出来,踢了老郑一脚,老郑就倒在地上再没起来。
另一名保安张某在证词中说,黄某动手,是因为老郑说了句,“你们这些保安是我们雇来的看门狗!”
老郑的朋友老杨,事发时在现场,他的证词和王某的说法存在出入。老杨说,当时老郑只是想把自行车停到保安亭处,结果保安光着膀子,满口酒气地说:“放不来!”双方这才起了争执,而先动手的是黄某。
老杨提到,事发那天中午,老郑也喝了半斤杨梅酒。
保安当庭下跪磕头忏悔辩方请求确认自首情节
法庭上,黄某和王某均表示认罪。黄某说,他在事发后逃离了现场,但没走多远,觉得肯定逃不了,就折回了公司,向物业主任汇报了情况。
“在回来的路上,他曾电话报警。”据此,黄某的辩护律师请求法院确认其自首情节。
然而,检方认为,当时警察已赶到事发现场,黄某想自首,可以跑回事发现场,而不是折回公司,而且钱主任的笔录中显示,黄某当时还说“有人在门口装死”。
庭外,黄某的律师推测说,假如法院能确认自首情节,黄的刑期可能在15年左右,不然可能会被判无期徒刑。
刑事部分庭审结束,附带民事部分接着开庭。老郑的妻子周女士刚坐上原告席,就听到“嘭”地一声,黄某当庭下跪,带着哭腔对周女士说:“我向你们道歉,我错了!”黄某连续磕了几个头,直到被法警拉了起来。
“不用向我忏悔,自己忏悔去吧。”周女士平静地说。
事后他人代写了请假条物业拒绝承担连带责任
周女士拿出一叠票据,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安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82万余元。
周女士认为,黄保安所在物业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把物业一起告上法庭。
“我觉得物业公司根本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物业方代理律师认为,当时黄某是在没有当班的情况下出手打人,是保安的个人行为,作为证据,物业方还将一张请假条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黄某交代,他折回公司后,钱主任让他写了这张请假条。
“‘请假条’三个字是我写的,但因为酒喝多了,手一直不听使唤,假条内容是保安队长代写的,我签了个字。”黄某说。
“后补的请假条也能算数吗?”周女士代理人高律师逼问。
“这很正常啊,在我们工作中,事发突然,先跟领导口头上请个假,事后补个假条的情况是常有的事情。”物业方代理律师回答。
高律师随即拿出了黄某的笔录予以回击:“他明确交代,当天吃完饭回保安亭,是准备换上保安服值班的,更何况无论是后补的假条,还是喝了酒上班,都体现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所以物业肯定要承担责任。”
被害人有高位截肢弟弟无儿无女的妻子怎么办
“赔偿费用里怎么能包括妻子的生活费,居然还有弟弟和弟妹生活费?”
对于周女士提出的82万余元赔偿,被告代理律师认为是无稽之谈。
“我们家就靠着老郑,他死了,我就没有人照顾了,老了之后还需要找保姆,这不要花钱吗?还有,他弟弟高位截肢,我们一直在照顾,他死了之后谁来照顾,也是要花钱的。”周女士说。
物业方表示,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8万多元钱了,他们愿意接受庭外和解。
庭外,周女士依然很平静:“现在的心情,我说不出来,感觉恨也没有用,只是觉得他(黄某)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很可悲。”
说到自己的未来时,周女士透出一丝悲凉:“我没有子女,现在丈夫也死了,就剩我一个人了,以后老了不能自理的时候,我该怎么办呢?”记者 杨茜 吴海婕 通讯员 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