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2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经过长达半年的折腾,好不容易成立的业委会,仅仅运转了5个月后就面临着被解散的命运。11月2日,一纸“关于重新选举西湖花园公寓业委会的公告”在转塘街道西湖花园小区公寓区掀起波澜。对此,西湖花园南苑业主屠女士表示很不能理解:“原来的业委会工作人员都很负责的,怎么说要重新选举就重新选举呢,这不是在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吗?”
业委会王主任
不同意重新选举
西湖花园公寓业委会为何要重新选举?“关于重新选举西湖花园公寓业委会的公告”中给出的理由是:5名业委会成员中有3人提出了辞职,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有关规定,辞职人数超过了业委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须重新选举业委会。对此,西湖花园第三届业委会王主任表示不赞同,他说:“虽然辞职的有3人,但按规定已递补进一人,所以业委会成员还有3人!没有达到重新选举的规定。”这是怎么回事呢?王主任告诉记者,10月15日一名业委会成员自称身体原因向业委会递交了辞职书,根据在业委会成立之初制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十四条第六款:“如业委会人数在任期中途出现空缺时,以换届选举时的得票多少,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递补,并向政府主管部门另行备案”的规定,业委会候选人汪淑华可递补进来,而她本人10月30日也同意加入委员会。
递补委员汪淑华
到底算不算数?
王主任表示,一旦汪淑华递补进业委会后,即使丁玉兰和徐国江辞职,剩下的业委会委员也有3人,达到原人数1/2以上,业委会就用不着重新选举了。但现在问题是,“房管局那边现在说递补委员汪淑华不算数,因为辞职的两名委员不知情,业委会还是得重新选举。”王主任说。
对此,王主任表示不理解,因为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六条规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共同决定”。随后,记者采访了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房管局。房管局的任科长说,关于西湖花园的事情问题也比较多,一时还说不清楚,建议记者明天上房管局去详细了解。
南苑有业主想另起炉灶
辞职原因意在配套设施?
三名委员辞职,一名因身体原因,另外两名委员丁玉兰和徐国江辞职又是什么原因呢?
在丁玉兰和徐国江的辞职书上,他们辞职是因为业委会名存实亡,几个月来很多工作都无法开展。对此,王主任并不同意他们的说法。王主任猜测说:“跟设在南苑的会馆和游泳池等配套设施有很大关系。”小区共有两大块配套设施,一块在别墅区,另一块设在南苑。“北苑和别墅区是连在一起的,原先北苑和别墅区共用一块配套设施,但2000年别墅区成立自己的业委会,配套设施便只供别墅区的业主使用了。而南苑、北苑成立公寓业委会,业主们共用设在南苑的配套设施。”王主任说。“但南苑的一些业主心里有些不舒服的,觉得北苑的业主不该使用他们的资源,再者按照规定南苑会馆面积的千分之七归全体业主,它所赚得的经济利益当然也供南、北苑业主共同使用。”
王主任告诉记者,南苑甚至有业主贴出一份由各楼道长签字的告示,告示中提到“希望成立南苑自己的业委会”。如果南苑要成立自己的业委会,那么只要辞职委员的人数超过原来的1/2就可解散原业委会了,这样才有机会。据记者了解,辞职的丁玉兰和徐国江都住在南苑。
配套设施归谁所有
南北业主各执一词
南苑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则表示,北苑的公共配套设施原本就应该和西湖花园的别墅区共享,目前南苑配套设施本不应该属于归南北两苑业主所有。
而北苑业主杨先生则认为,不管南苑业主是否要求成立南苑业主委员会,或者重新对现有的业委会进行选举,小区的配套设施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配套设施的位置虽然在南苑的三期项目上,但不管配套在南苑还是北苑,都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杨先生说。见习记者 吴敏 蒋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