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日1日讯(记者 廖小清)保安的职责是保护业主人身及其财产安全,而在杭州却发生一起这样的事故:业主在小区门口停放自行车时,与保安发生争吵,最后被保安打死。今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7月18日,被告人黄某在杭州江干区景芳六区大门口上班。14时20分许,被害人郑某想在小区门口停放自行车被黄某制止。于是,两人发生了争吵、拉扯,此时黄某的同乡王某见状立即上前,与黄某一起推搡郑某并拳打脚踢,致郑某倒地不起。后来,郑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郑某系头面部遭钝性外力作用致广泛跦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伙同王某因琐事殴打被害人致其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