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6日讯11月1日,北京的孙小姐收到银行发来的消费短信,称其信用卡在某家电卖场网上商城消费3576元。
孙小姐疑惑了,卡未离身,她也未在该网上商城购买过任何物品,怎么会有消费记录?随后,孙小姐向该公司总部反映此事。
根据孙小姐反映的情况,该公司着手调查。结果发现,孙小姐的信用卡确实在该公司网上商城有消费记录,购买的是两部诺基亚手机。然而,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购买这两部手机的商城会员,登记地址是温州市鹿城区鹿城后巷。
到底是谁在刷卡购机?该公司总部通知负责发货的温州分公司,设法让购机者上门取货。
11月6日,店方通知购机者,称货已到店,但没有配送服务。当天,一青年男子来取货,被店方工作人员控制住。店方报案后,该男子被鹿城警方带走。
被抓男子王某,市区人,21岁。王某交代,他根本不知道用于购物的信用卡是谁的,卡信息是他从网上买来的。
信用卡信息遭泄露
鹿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分析,卖给王某信用卡信息的犯罪团伙,很可能从三个方面收集信用卡资料,然后在网上叫卖卡信息或制作伪卡出售。
①通过消费终端截取、盗取客户信用卡信息资料。犯罪分子通过勾结商店、勾结服务员等方式,在消费刷卡终端设置盗取资料设备,在客户刷卡消费时将卡内信息密录到盗码器,从而完成窃取信息的过程。此手段,是窃取信用卡密码的最主要途径。
②中介公司非法泄密。部分银行有信用卡推广指标,为完成指标,有些银行工作人员将信用卡推广业务外包给中介公司。不少中介公司在承揽银行信用卡业务同时,将信用卡用户名单有价出售给他人或其他公司,甚至个别中介公司直接和犯罪团伙勾结,做成伪卡用于出售。
③银行内部非法泄密。2010年11月,杭州警方破获一起某银行内部工程师非法泄密、制造伪卡案。该名工程师利用工作便利,获取银行信用卡资料数据,并复制了一万余张信用卡,套现1000余万元人民币。
一份信用卡资料叫价300元
在王某的QQ聊天记录里,警方找到信用卡交易有关内幕。
今年6月以来,王某在一些信用卡QQ交流群上看到有出售信用卡资料的信息后,在网上与卖家取得了联系。聊天记录显示,一份信用卡资料,售价300元左右。
让警方吃惊的是,这些出售的信用卡资料非常齐全,包括卡号、户主名字、户主身份证号、安全码,甚至密码。
王某交代,他第一次给卖家汇去1000元,购得3张信用卡资料和密码。10月底,王某又以2000元的价格,从卖家手中购得一批信用卡资料和密码。
几个月来,王某用购来的他人信用卡资料,先后在一些网店购买笔记本电脑、苹果手机等物,共刷卡消费21555元。孙小姐的信用卡,是遭盗用的其中一张。
目前,王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鹿城警方刑事拘留。卖家身份,鹿城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
持卡市民做好防范措施
目前,信用卡使用比较普遍,有关人士提醒,办理、持有信用卡的市民,必须做好防范措施。
①办卡去银行。办理信用卡,直接去开户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不要委托他人或者中介公司。
②刷卡要谨慎。不在小店刷卡消费,在大商场刷卡购物时,不能让卡离开视线范围。输入密码时,要用手遮挡,以免密码等信息被窃取。在境外刷卡后,建议回国对卡进行更换。
据温州都市报 叶淦 通讯员 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