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 在房价高企的当前,商品房公摊面积的多少,直接牵动购房者的神经——多一平方米公摊,就相当于白付了近2万元钱,但购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所购商品房确切的公摊面积,却不是件容易的事:买期房时,开发商只说一个大致的得房率,公摊得自己估算;等到交房,开发商又只给一个最终的公摊面积数字,这些面积具体都被摊在了哪些地方,还是不明不白。
不过,有关商品房公摊面积的这笔“糊涂账”,从明年起有望算清楚——昨天,宁波市建委发出通知,开发商自2011年1月1日(含)以后领取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其预测绘成果应在售楼处向购房者进行公示;而在2011年1月1日(含)以后竣工交付的商品房项目,则应在交房现场公示其实测绘成果。
具体的公示内容,包括三份表格。
一份是须上墙公示的商品房项目整体测绘情况表,其中应注明开发商和房产测绘单位的联系电话;另两份表格分别公示每一套房子具体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以及项目共有共用部位的分摊面积、分摊范围等——这两份表格无须上墙,但必须放置在现场供购房者随时查阅。
同时,这三份表格也应在“中国宁波住宅与房地产网”或各县(市)区房管部门的门户网站公示。
通知还明确,购房者如对测绘成果有异议,可直接向开发商和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查询,并要求给出解释。
而如果开发商和房产测绘单位不公示测绘成果,房屋登记机构可暂停采用其商品房项目的房产测绘成果,并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如引起法律纠纷的,由房产测绘单位或开发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这意味着,从明年起,不管在买房时还是收房时,购房者都可以清楚地知晓自己所购房屋的公摊面积多少以及被摊在哪些地方。
另外,为保证房产测绘数据的真实有效,市建委还明确,从明年起,同步实行商品房项目面积预测绘与实测绘施测单位分离制度——即一家房产测绘单位在一个商品房项目中只能承接“预测绘”或“实测绘”中的一项业务。
该项制度,适用于市三区及宁波国家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项目,其他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据市房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市三区及宁波国家高新区范围内共有8家房产测绘单位,其中资质乙级的一家、丙级的一家,其余均为最低的丁级,普遍规模偏小、技术力量不足。
此前,商品房项目的预测绘与实测绘多由一家测绘单位负责,由此容易导致测绘数据的失真及有误难纠;而实行预测、实测分离制度后,两家测绘单位可互相监督,有助于提高测绘数据的确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