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于生,男,38岁,法律硕士,绍兴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
他勤于学习、探索创新,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0多件,抗诉80余件,纠正改变原审结果近60件。率先在全国提出建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全程式”和解机制,对涉及三农、教育、医疗等民生案件和弱势群体权益案件实行优先受理。工作之余撰写10余篇法律论文,其中在国家级、省级法学专业刊物上发表9篇,2篇获得省级以上奖项。2009年以总分第一考入复旦大学攻读民商法学博士。先后被高检院、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授予“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先进个人”,“全省十佳民事行政办案人”等称号,他所在的民事行政检察处也曾荣记集体三等功。
通讯:
与民同行 与法同行
——记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曾于生
“民行民行,与民同行”是曾于生最喜欢的一句话,因为说出了民行检察官必须“想民、亲民、爱民、为民”的道理。
多年的民行检察工作中,曾于生不断探索创新,对民生案件和弱势群体权益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审查、优先反馈;率先提出建立民行案件“全程式”和解机制,即在申诉审查、再审审理和再审后执行各个阶段均尽最大可能促成纠纷和解。近5年来,他审查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0多件,抗诉提抗案件80余件,改变原审结果近60件。
在去年的复旦大学的博士入学统考,曾于生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被录取,成了绍兴政法系统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博士研究生。今年5月被绍兴市委宣传部、团市委评为“绍兴市十佳优秀青年”。近年来先后被授予“全国民行检察先进个人”,“全省十佳民行办案人”,“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所带领民行处曾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工作之余他撰写了10余篇法律论文,其中在国家级、省级法学专业刊物上发表9篇,2篇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追回“迟到”的欠条
“那刘老伯60多岁,头戴草帽,皮肤黝黑,手很粗糙。印象最深的是他的眼神,浑浊、无助。”曾于生细细回忆着自己几年前办的一个案子,“这算是我办的第一个虚假诉讼的案子,尽管那时候还没有这个叫法。”
当时,诸暨农民刘某为建房向陈某赊了69000元的水泥。后来,他还了钱,并几次问陈某要欠条,但陈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
一年多后,陈某竟然拿着欠条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据欠条判刘某还69000元。
刘某欲哭无泪:“建房欠了一屁股债,哪有钱再还明明还过了的一大笔冤枉债呢?”在好心人的指点下,他来到检察院申诉。
曾于生仔细审查法院庭审笔录,发现陈某的陈述有许多破绽。于是,他数次前往村里调查。“当时发现一个关键人物张某,还钱的时候他在场。在取得了张某的关键证言后,我们传讯了陈某。”
开始,陈某拒不承认。但当曾于生问到当时还钱的具体细节时,他有些心虚了,回答变得前言不搭后语。在曾于生的耐心教育劝说下,陈某终于承认了刘某已还款的事实。
检察机关抗诉再审后,法院纠正了原审的错误判决。拿到那张“迟到”的欠条,刘某老泪纵横。
“担保”的是1万不是10万
“这个案子是当事人的丈夫来申诉的。他老婆被一个银行信贷员设局骗了,情绪非常激动。”曾于生开始说另一个案子。
绍兴农村妇女张燕(化名)想问银行贷款3万元造房子。但因为她之前还有一笔贷款没有还清,银行不同意再贷款。
后来,一个信贷员成了他们的“救命稻草”。张燕回忆:“他说我要贷的款他可以帮我搞定,条件是让我做另一个贷款人的担保人。开始我是不同意的。后来他说,绝对不会出问题的,而且人家也就借1万。我想想也就答应了。”
没想到后来那个人还不出钱,银行把张燕告了,法院判她连带还债,而且不是1万,是10万!
“信贷员承诺的3万后来还是没贷出来,现在却要帮人家还钱,房子都要查封了,这可怎么办啊!”
张燕来到检察院申诉。曾于生仔细审查了案卷材料,发现借贷手续上存在违规操作,同时也发现了担保合同上有很难察觉的修改痕迹。“签的时候是1万,签完之后又添了个0,改成了10万。”
几番心理战之后,信贷员承认了作假事实。最终法院纠正了原来的判决,信贷员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弟弟告姐姐只为帮她弄点钱
绍兴某地一户人家,在很短的时间里,经历了两起官司:先是姐姐被弟弟给告了,弟弟要姐姐归还6万元借款;之后不久,姐姐又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划分了财产。
“其实这个弟弟告姐姐,是为了帮姐姐争取财产。”曾于生笑着回忆。
当时,姐夫阿郎(化名)常常夜不归宿,姐姐陈某软硬兼施,却始终没能挽回丈夫的心。
陈某的弟弟不忍心见姐姐人财两空,便打算帮姐姐多争点财产。
法院判了离婚后,姐夫觉得事有蹊跷,找到了检察院。
经检察官仔细调查后,发现了不少疑点:写欠条的时间和离婚的时间非常接近;借款的理由也表述不清;而且姐姐家境不错,没有必要向条件远不如自己的弟弟借钱。
于是,曾于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审结了案件,提出抗诉后,错案迅速得以纠正。对于这对姐弟,考虑到他们的初衷和认罪态度,检察机关予以从宽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