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男,32岁,法律硕士,温州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
在办案中他坚持“准”字当头,共承办刑事犯罪案件600余件,无一错案。成功出庭公诉中国银行温州分行原行长叶某渎职案、刑法修订后温州地区最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平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副大队长郑某故意杀人“零口供”死刑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他积极创新办案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参与制定全市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公诉环节跟踪指导和重大敏感刑事案件公诉环节备案审查制度。曾立个人三等功四次,先后被评为“温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省十佳公诉人”、“省控辩大赛优秀辩手”,2010年荣获第四届“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