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淑芳,女,34岁,大学文化,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她精心钻研业务,勇挑重担。2009年,她参与的专案组承办了轰动全国的胡斌交通肇事案。两个多月的日子里,她放弃休假,不惧压力,最终公诉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她还积极投入“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带领公诉科连续两年被授予“区巾帼建功示范岗”称号,并被评为“浙江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从检12年来,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她成功地办理了一大批复杂疑难案件。先后获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公诉人”、全省“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等荣誉;2010年又被评为“杭州市十大金剑人物”、 “全国优秀公诉人”。
通讯:
西子湖畔的铿锵玫瑰
——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葛淑芳
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位女检察官,她年轻,却早已被称为公诉岗位的老兵;她柔弱,却勇敢地挑起了主持正义的大梁;她用燃烧的青春和热情,默默地向人们讲述无悔而美丽的人生。
她,就是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葛淑芳。
雷霆万钧,将正义进行到底
葛淑芳,1998年从中南政法学院毕业后,就考入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两年后被调到公诉科。性格淡定、坚忍、善思的她,从捧起第一本公诉案卷起,便与公诉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这一干就是12年。12年里,她勤学苦练,在业务上精心钻研,勇挑重担,从文书写作到出庭公诉,在一次次写了改、改了写的过程中,她制作的审结报告、起诉书成了全科的范本,连续几年经院案件质量考核小组抽查评定为第一名。公诉新手就这样慢慢成为办案高手,如今已是当之无愧的公诉科的“领头雁”。
在办案过程中,葛淑芳时刻牢记“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为了圆满完成领导交付的每一项任务,为了正确地把握每一起案件,为了出色地开好每一个庭,葛淑芳在工作中不怕吃苦,经常利用双休日审查案卷,制作出庭预案,必要时咨询专家,查阅资料,走访证人,保质保量地完成承办案件的审查和出庭公诉工作。她就这样以一腔甘愿奉献的热情,以一股浩然于心的正气,将法律化为打击犯罪的利器,一次次经历智慧与狡诈的对垒,一次次经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正如她所说的,“我深深地体会到:做好公诉工作,必须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一直以来,我也是这样要求自己的。这些年,尽管付出了很多努力,吃了一些苦,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但我无怨无悔,因为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怀和期待中,我的业务水平得以提高,也感受到了办案成功的喜悦。”
她办理的案件中,有高检院直接督办的案件,有区委区政府高度关注的案件,更有社会舆论热议的案件。她办理的一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督办的案件一直被公诉科干警称颂。这起案子的案卷多达50余册,被告人零口供,侵占对象为从未有过判例的出租车营运证,这些问题缠绕在一起,很多人望而却步,葛淑芳通过反复审查案卷,迅速理清了思路,准确把握了案件的难点,整理出以嫌疑人陈某三次变更股东为主线的公司股权变更情况,并结合相关证据,逐步分析出陈某利用股权变更的手段侵占公司资产的犯罪过程及主观故意。该案庭审长达10个小时。讯问阶段,葛淑芳抽丝剥茧式的讯问让被告人的答辩前后矛盾、漏洞百出;举证阶段,展示案件脉络走向的举证顺序准确反映了被告人犯罪的全过程;辩论阶段,她不卑不亢、有理有节的发言更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陈于庭上。最后,被告人因犯职务侵占罪,一审被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2009年,葛淑芳参与的专案组承办了轰动全国的“胡斌交通肇事”案,她和办案组的其他同志从受理案件到庭审结束两个多月的日子里,放弃休假,通过到案发地点勘察、仔细查阅案件中的每一个细节、认真听取被害者家属的意见等,依照事实和法律准确给案件定性,同时顶住压力,不被社会舆论所左右,在庭审过程中,通过详略得当的法庭讯问,有条不紊的举证质证,法理兼容的公诉意见,有理有节的法庭辩论,得到了旁听群众和法律工作者的一致好评,公诉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该案的成功办理,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积累了办理重大网络舆情案件的经验。
春风化雨,把迷途孩子送回家
在打击犯罪时,葛淑芳铁面无私;但当面对那些“迷途的羔羊”时,她也有其柔情的一面。为了不让这些未成年人过早地品尝“黑色”生活的酸涩,葛淑芳想得更多的是怎样能最大限度帮助他们,怎样用自己的真诚挽救误入歧途的孩子,怎样用自己的爱心去温暖孩子们失落的心灵,如何和他们“真诚互动”,唤起他们重新生活、学习的信心,真正使惩罚、教育、保护有机结合在一起,体现打击和保护的双重意义。在她看来,青少年维权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这也使她感到了自身担子的沉重:善良的背后是绵长的责任,其折射出的人性的光芒则远远超越了法律意义。为了用自己的爱心托起明天的太阳,她和同事们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将很大一部分精力投入到“青少年维权岗”工作中。在葛淑芳的带领下,公诉科被评为浙江省第四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我过去太幼稚,做了不该做的事,现在我再也不当‘黑客’了。我从内心感谢你们对我的宽容和帮助,如果不是你们当初这么对我宽容,我是不会有今天的发展的!”迷途知返的孩子们也纷纷来信,一次次地向葛淑芳倾诉感激,报来喜讯。
每次收到孩子们的来信,葛淑芳都会耐心读完,又小心收好;得知他们又有了新的进步和成绩,她也会露出欣慰的笑容。自己做了母亲后,她有了更大的决心去挽救更多走上歧路的孩子。
竞技场上,展示浙江公诉人的风采
葛淑芳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自2008年通过层层选拔、多个环节比赛成为浙江省第八届十佳公诉人后,2010年6月又参加了全国第四届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浙江地区的选拔赛,通过两轮全面考核最终成为代表浙江检察机关参赛的三名选手之一。7月至10月三个多月的集训时间里,葛淑芳克服家庭孩子小的困难,放弃国庆节等节假日,始终在集训点认真学习,全身心地投入到复习参赛中。在上级院精心组织下,她结合公诉人的岗位要求,有步骤、有系统、有计划、有针对地进行了强化学习和训练,系统地学习了各类法律书籍,研读法律前沿问题。同时针对自己的薄弱环节,进行强化培训,最终摸索出一套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通过一段时间的静心复习、认真研读,且与高水平同行之间的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了法律素养,丰富了业务知识。10月19日至26日,在最高检组织的正式比赛期间,葛淑芳通过参加现场论文写作、笔试、答辩、论辩等环节的比赛,尤其在长达11小时的笔试过程中,能调适好心理,克服身体疲劳,沉着应对,最终取得良好的成绩,获得了全国优秀公诉人的称号。
如今,葛淑芳已经在公诉岗位上工作了12个多年头。因工作业绩突出,她所在的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个人荣立三等功两次、并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 “浙江省十佳公诉人”、浙江省政法系统“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先进个人、杭州市十大金剑人物、“杭州市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她所带领的公诉科连续两年被授予“区巾帼建功示范岗”称号,并被评为“浙江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你柔弱你姣美,单薄的倩影,扛着国徽的庄严;你坚强你胆略,女人的胸怀,装满法律的博爱……”这首《献给心中的女检察官》就像为葛淑芳而作。
检察官,将是她一生无悔的选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