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民办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在杭的由教育部审批和管理的民办学校到2009年已达到1012所,在校学生60万人。
为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权利,杭州将在业务培训、教科研活动、职称评定、教龄和工龄计算、评先评优上,为民办教师提供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和待遇。对于民办与公办学校的学生也会一视同仁,对民办小学生和初中生在免除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后给予民办小学相关经费的全额补助。
同时,将逐步落实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人均年收入,将不低于当地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60%,并逐年提高;幼儿园其他教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职工工资标准。(都市快报 王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