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1日讯
江山市民吴女士将一件羽绒衣送到当地一家干洗店洗涤,不想衣物非但没有洗干净,反而染上了其它颜色,双方因赔偿数额问题发生争执。经江山市消保委调解,吴女士获得800元赔偿款。
3月28日,江山市区吴女士将一件价值1200元的羽绒衣送到当地一家干洗店洗涤。4月8日当她去取衣物时,却意外发现送洗的羽绒衣染上了其它颜色,根本不能再穿,这让她很来火,当时就与干洗店老板进行交涉,并要求赔偿1200元。
干洗店老板承认因自身过错造成羽绒衣串色,但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发生了争执,干洗店老板只认赔200元。吴女士对此难以接受。于是,双方找到“中间方”江山市消保委,要求帮助解决。
按照《洗染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因经营者责任,洗染后的衣物未能达到洗染质量要求或不符合与消费者事先约定要求的,或者造成衣物损坏、丢失的,经营者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重新加工、退还洗染费或者赔偿损失。经江山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干洗店老板赔偿吴女士800元。 来源: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