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咖啡馆惊魂”一点也不为过。
不久前,童某在咖啡厅和朋友一边喝咖啡,一边谈生意,谈完生意喝完咖啡,却把包落下了,里面有一张百万元单据。童某只好求助司法所调解员老方。老方出马,对咖啡厅的服务员小姐做思想工作,终于让服务员小姐物归原主。
这是淳安县调解员化解矛盾中的一个小案例。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一年,该县3029名调解员共成功调处9552起大小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9%,其中包括疑难复杂案件846件。
专业调解员快速维权
双腿功能都已经恢复的林某现在还留在淳安打工。去年因为腿伤,她差点跟当地医院闹出大矛盾。
林某和丈夫都是在淳安县务工的外地人。去年5月14日,林某在租房晒衣服时,不慎从阳台摔下,致使双腿双股骨折。当时,林某到了淳安县一家骨伤医院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右腿基本恢复,但左腿的功能却始终不见起色。林某此后转入其他医院治疗,经多方专家会诊,治愈了左腿,并且院方给出了诊断意见:林某左腿不能恢复是原就诊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感染所致。
林某和丈夫知道这个原委后,心里十分窝火。他们当即找骨伤医院交涉,要求院方赔偿巨款。协商不成,林某丈夫激动地扬言,要让老婆住到医院去。
当晚,千岛湖司法所知道了这个纠纷后,迅速受理案件,并组织人员到医院进行调解。
当下,调解人员一边安抚林某丈夫,一边联系医院方进行协商。3天后,医院方和林某达成了调解协议,院方一次性支付林某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4万元。
“在这起医患纠纷中,医院存在着明显治疗过错责任,这才导致了林某的左腿久久未能治愈,影响了日常生活和工作。医院应积极、及时地为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换位思考,保持公心,我们调解才能成功。”调解员说。
“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这一度是患者家属解决医患纠纷的“潜规则”。去年年底,淳安县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个专业化的调解组织为化解医疗纠纷提供了新的渠道。
目前,像这样的专业调解组织,淳安县共有4个,分别是涉企纠纷、涉农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和医患纠纷4个专业调解委员会。
“警民联调”整合资源
瑶山乡琅坑村的孤老王花花,两个儿子早逝,老人孤苦伶仃,生活成问题。
乡司法所工作人员方进坤、乡调解员方才文和临岐镇分片民警郑小兵,三人开始合力为老人解决赡养问题。
他们轮流做王花花老人二儿媳的工作。去年12月,二儿媳终于与老人协商出一个办法,约定老人的田地、房产等生产生活资料归二儿媳所有;作为补偿,儿媳每年为老人交纳4000元住敬老院的费用。
如今,一切手续办理妥当。王花花老人已经在临岐敬老院过上了无忧无虑的晚年生活。
这是一起典型的“警民联调”案件。在瑶山乡,像这样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相结合调处的案件去年有二三十起。
方进坤说,联合调解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解决纠纷矛盾的效果也更明显。
目前,淳安县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实现了无缝衔接,联动调解,发挥了各自优势,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奖励补助经费增长4倍
日前,经过紧张的核算,淳安县“大调解”办公室完成了一份基层调解员考核定补清单,交由县财政拨付。这意味着全县3000余名调解员,不久将拿到首笔“考核定补”补助资金。
从2007年起,淳安县针对调解员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每年下拨的调解补助资金15万到20余万不等。依照调解案件难易程度的差别,每位调解员成功调处一起案件,可以拿到5元、20元、50元不等的奖励。
淳安县威坪镇贤茂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老方,近3年来翻山越岭,走村串户,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余起。他说,奖励经费虽然不多,却是对自己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
去年,淳安县出台了相关意见,在“以奖代补”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的考核奖惩机制,采用“考核定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基层调解组织进行资金补助。每年,通过业绩考核,各行政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可获得县财政考核定补1000—5000元。
据了解,淳安县全年用于基层调解组织的奖励和补助经费将超过100万元,较以往增幅达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