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层层推荐,公开评比,舟山市首批等级人民调解员产生。近日,在舟山市的等级人民调解员颁证仪式上,9名市首席人民调解员、27名市特级人民调解员、36名市高级人民调解员、72名市级人民调解员被授予等级证书。
日前,舟山市司法局与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就根据《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舟山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探索建立了全省首个市级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和财政补助长效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走向正规化、专业化道路,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据悉,舟山市等级人民调解员评定分为市首席、市特级、市高级、市级四个等级,每3年为一任期,任期内每年实行年审,期满后将重新进行评定,全市所有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并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员均可参加等级评定。市财政每年将专设20万元资金用于保障等级人民调解员的经费补助。获评的等级调解员配发统一制作的人民调解员登记证件和胸徽,实行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