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4日讯
这几天网上一个关于温州苍南县限价房分配的帖子引起网民的关注,而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帖中所指“分房标准”所使用“积分方式”令人咋舌——“赤裸裸地向领导倾斜,根据评分标准,一个正科级干部干一年的分值,相当于普通干部工作18年。”
网友一片哗然:这哪里是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呀,明显就是谁的官大,谁就有机会分到房。
乡镇领导是否真的“以权谋房”?记者昨日进行了求证。
记者从苍南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房改办”)了解到,网帖中所提到的这批安居房,应该被称为“龙港限价商品房”,该项目坐落在苍南县龙港镇新兰村,于2008年9月开始运作,2009年1月开工建设,属温州市范围内首个限价商品房项目,由2栋小高层和9栋高层组成,共计850套。
所谓限价房,是指土地出让时,限户型、限房价,主要提供给那些既不属于低收入住房保障范围,但又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在项目刚刚开工之时,《温州日报》也对此进行过报道,当时的新闻稿中明确说:“初定将面向该县干部职工及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
如今,房子已经竣工,可分配对象,却悄然发生了变化。
苍南县房改办常务副主任缪克选向记者证实:“我们这期能提供的房源总共850套,给拆迁安置房的50套,给教师留64套,此外还有50套留给引进人才。剩下686套中,368套给乡镇机关的,318套是给县机关单位的。”
也正因如此,有温州网友质疑:这些面向“干部职工及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的限价房,如今成了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的福利房。
对此,苍南县县委一位主要领导说,当时考虑到乡镇干部是最基层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他们虽然是干部,但常年在乡镇,比较艰苦,与此同时,苍南乡镇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在温州来说,相对比较低。所以想让乡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家庭相对比较困难、买不起房子的人先享受限价购房。
“享受对象”已悄然变化,评分标准更引来众多口水。
一名网友这样总结:“这次按积分分房,主要看官的大小。官越大,拿到房子的可能性就越大。”
发帖爆料的网友表示:此次分房标准其实都是各个乡镇自己说了算,表面上大部分乡镇采取了工龄加职位的分房法,但实际上大幅度向领导岗位倾斜。
比如,令人惊讶的是:一名正科级领导除了加工龄分外,还有职务分,工作一个月就加0.3分,一年就加3.6分,相当于普通干部职工工作18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个乡镇的确都采取了类似于这位网友所说的这种打分方式,而住房困难程度却没有考虑在内。其结果,就是评分后有资格拿到房子的人,大部分是职位较高的领导干部。
当地的矾山镇,此次一共有12个分房名额,从公示名单上看一半是副乡长、工会主席、副镇长等人。
这一结果,也显然和苍南县委“想让乡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家庭相对比较困难、买不起房子的人先享受限价购房”的说法有违。
对此,苍南县县委主要领导告诉记者:“在限价商品房前期调研时,确实听到有个别乡镇不和谐的声音,反映乡镇所出方案存在不公平、不科学、不合理的做法,如查实,一定责令整改。为此县里已经于5月29日开会决定,派出由纪委、组织部、县府办公室、房改办组成的三个指导组下去调查和指导工作,我们初衷是好的,但发现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