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浙江省颁布实施的《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要求社会各界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去年,全省有883万人就业,其中322万为妇女,占就业人口的36.5%,在昨天颁布实施的《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明确在“十二五”末,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提高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就业比例。
浙江省将把妇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以及城镇为从业妇女和农村妇女孕产期保健等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逐步提高报销比例。
《规划》还明确,要让女性积极参与决策管理。其主要目标是:
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省、市、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保证50%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有女干部;
各市一般有1至2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正职女干部,各县(市、区)一般有2至3个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配备正职女干部。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