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ZJOL/1.24.96
【导语】“驴友”一个带着开拓、探索、激情、热血意味的名词,近年却因为过度的“热血”,更多地与头脑发热、无视法规甚至冷漠自私挂上了勾。11月19日,包括浙江驴友在内的14人,收到了四川省体育局开出的首张针对驴友的罚单。
  【热血迷失四姑娘山】杭州人许宁,是这次活动的发起人。他常在“徒步中国”网站上发起“征战帖”,组织驴友徒步登山。许宁和其他几名驴友,去年国庆假期就挑战过这条线路,但以失败告终。他心有不甘:明年再来,一定要征服四姑娘山。10月10日,传来14人徒步穿越四姑娘山时失踪12天的消息。
  【耗10万搜救终脱险】上午10时20分左右,在四川省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耿达乡正河沟半山腰,卧龙方面派出的近百人搜寻队与失联14天的14人驴友团队会合。此次9名驴友在没有办理许可证的情况下,还在进山时谎报登山人数和路线,属明显违规。在此次搜救中,四姑娘山、小金县、卧龙等方面共出动人力300多人次,持续数天的搜救成本约10万元。
“驴友”的最新消息
·
四川对四姑娘山脱险驴友首开私自进山探险罚单
·
驴友冒险为何要全社会买单? 违规登山罚款仅百元
·
14人失踪千人搜寻 浙江驴友接全国首张私自进山罚单
·
象征意义大于实际处罚 浙江驴友接首张私自进山罚单
·
驴友自发登山将遇“门槛” 户外运动有望立法
·
“驴友”已平安管理难心安
·
驴友求救,专业救援队何时进山?
·
失踪13天 金华两名驴友走出四姑娘山安全抵达成都
·
四姑娘山搜救队员怒斥驴友像英雄一样摆谱
·
“驴”行者,要刺激更要安全回家

  【2009年3月秦皇岛一景区“驴友”登山发生意外 3死5伤 】21日上午,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景区发生一起意外事件,百余名“驴友”在下山时,一些“驴友”使用溜滑滑道时,部分人员中途被甩出,3人死亡,5人受伤。

  【2009年8月上海三名“驴友”及向导在浙江丽水被山洪冲走 】十五日十六时许,十八名上海“驴友”前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开展“穿越炉西峡”,因所在地区突遇大雨引发山体滑坡,有三名“驴友”和一名当地向导被山洪冲走。

  【2010年12月复旦驴友登"野黄山" 24岁民警搜救献出生命 】以复旦大学学生为主的18名上海驴友通过网上拼团的方式,组团前往黄山未开发区域探险时迷路,黄山风景区公安局24岁的民警张宁海在营救行动中不幸坠崖遇难。

  【2011年1月广西灌阳县千家洞10名驴友失踪6天】10名在灌阳县千家洞旅游区进行户外探险的游客失去联系。这10名游客2010年12月31日抵达灌阳县并将车停放在县城后,徒步进入千家洞旅游区后失踪。

  【2011年4月17名登山爱好者被困龙门涧】清明小长假期间,北京先后发生两起登山爱好者受困事件。经过政府部门和社会救助组织出动大量人力物力迅速搜救,目前全部受困人员已成功获救。北京用直升机救受困驴友。

观点①  请付费!凭啥让其他纳税人为你的鲁莽买单?】虽然这类救援并不收费,但花费却客观存在。这些费用无疑由公共财政买单,需要纳税人掏钱,警方和社会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绝不是被救者一句“不好意思”便可收场的。当下,对当事者简单批评指责已无济于事,应给予适度处罚。

观点②  驴友也是纳税人,为什么不能使用公共资源?】“驴友”们的行动虽属个人行为,但是他们同样是纳税人中的一员,他们为什么不能使用公共资源、享受公共服务?其次,他们也并非故意要出险,即使准备得再充分也难免出现意外,在这种情况下将出动警力救援归为浪费资源也明显不妥。

观点③  不宜把责任简单归到“驴友”身上,为何不完善法规?】既然是探险,当然有一定的风险,把风险降低到零是不可能的。探险者有责任,但也不宜把责任简单归到他们身上。探险旅游近年来颇受国内外旅游者的青睐,问题是我们做好了哪些准备工作。看来,政府确实需要在这方面加快脚步了。

法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权责,在保障生命权利的前提下,严惩违规违法行为。
【明确权责】制定法律法规,明确个人和社会组织的权利、责任。完善出行探险的登记制度;对人数、线路、设备等进行具体细致的安全规定,在出行前做好最基本的安全保障。对于未登记出行、出行未按登记内容实施的,无论是否遇险,一旦发现即予处罚。对罚金要有严格的管理,用于救援行动的保障。
【保障生命】驴友一旦遇险,生命的权利永远是第一位,所以,制定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救援。首要的是保障救援的成功率,其次,行程行之有效的救援机制,尽可能减低救援成本。对于罚款产生的资金,应该全部投入救援行动,用于改进救援设备、完善救援机制、培训救援人员。
【严惩违规】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设置严格的惩处措施。事实上,一般参与户外探险的驴友,都是对探险活动具有狂热爱好的中高收入人群,能与强烈感官和精神刺激制衡的,是高额的经济压力。对于出行未登记、擅自穿越禁区而造成危险动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援的,在救援完成确保生命之后,应给与严厉的处罚,甚至处罚力度要远远高于救援本身的经济额度。人均百余元的处罚,颇有螳臂当车意味。
自治:建立相关协会组织,有效地进行自我管理,承担起宣传、组织、监管的作用。
【宣传教育】对出行探险活动,应该有充分理性的认识,要求协会、俱乐部等相关组织本身有专业、有效的培训、宣传、教育机制和课程,提高驴友对高危探险的认识和把控能力,在出发前最大限度杜绝隐患。
【有序组织】近期的驴友遇险事件,很多是由驴友个人在网络论坛自由发起组织,对参与者的要求相对松散,建立专业组织之后,对探险的线路、人员、设备都应进行专业的安全评估,在评估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登记申请,确保探险行动的路线人数设备登记在案,这同时也便于遇险时进行搜救。
【严格监管】驴友的自治组织,也应该是在法律法规框架下,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管,组织本身要对成员安全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对于组织、监管不力的协会、俱乐部,应给予撤销、重组、罚款等适当的处罚。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