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现代化的驱动器:农业机械化
浙江省农业厅
(2011年12月28日)
11月24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提升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浙政发〔2011〕88号),这是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举措,也充分反映了农业机械化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重要地位。根据省政府新闻办安排,下面,我就政策意见的主要精神和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作一简要通报。
一、农业机械化在稳定粮食生产、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毛主席曾经说过:“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这既为我国发展现代农业指明了方向,也很好诠释了农业机械化的基础和战略地位。纵观西方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历程,尽管在实现的途径和方式上有所不同,但农业现代化的农机先行可谓是一条普遍的、共性的规律和经验。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既为构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促进工农、城乡要素加速融合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带来了人增地减趋势难以逆转,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压力加大;农村劳动力加快转移,农业老龄化、兼业化的趋势加剧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在这一大背景下,如何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无疑农业机械化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和贡献。
(一)农业机械化是保障粮食安全的“稳定器”。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保障粮食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总体上看,当前粮食生产有着比较效益低、劳动强度大、自然风险多等特点,在家庭承包小规模分散经营格局下,如何正确处理好稳定粮食生产与调整农业结构的关系,解决好政府“要粮”与农民“要钱”的矛盾,越来越需要我们正确把握、积极应对。众所周知,今年我国粮食实现了“八连增”,总产突破了1.1万亿斤新台阶,比去年增4.5%。我省粮食生产也总体稳定,总产有望比去年提高11万吨,达到781万吨。这既有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加大种粮直接补贴的因素,也得益于近年来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农业机械化发展可以大幅度降低种粮劳动强度,提高作业效率。以我省为例,全省1900多万亩的粮食播种面积,目前粮食综合机械化作业率为64.8%,就相当于替代了210万青壮年劳力。另一方面,实行农机化作业还有利于提高粮食单产、减少自然风险。据我厅试验,水稻机械插秧不仅是手工插秧效率的34.4倍,而且还具有增产优势,尤其是早稻实行机插比传统移栽单产可提高16%。又比如,今年6月,我省遭受梅汛期阴雨天气,对小麦收获带来不利,农机部门通过调度联合收割机抢收小麦25.9万亩,烘干机抢烘小麦7.8万吨,有效减少了粮食因灾损失。可以说,在农村劳动力加快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背景下,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减人、增机”是一条现实而必然的路子。
(二)农业机械化是提高农业效益的“助推器”。众所周知,农业机械化有利于实现人畜力无法达到的作业效率和质量。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发展农业机械化对于实现节本增效、增加农民收入作用明显,尤其是在劳动力和物化成本持续攀升的形势下,是提高农业效益的有效途径。首先,农业机械化有利于降低人工成本。近年来,茶叶水果采摘、粮食抢种抢收等关键节点,用工荒、雇工难、成本高已处于常态。相比较而言,机械作业成本要明显低于人工作业成本,而且还可以不耽误农时。以畜禽养殖为例,采用“自动投喂系统”不仅可以实现定时定量投喂,还可以有效提高养殖效率,一个工人能养八九百头,且有效减少了饲料浪费,避免人畜接触。其次,发展农业机械化可以减少物化投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比如节水灌溉、精准播种、高效植保、秸秆还田等机械化生产方式的推行,可以有效提高水、种、肥、药的利用效率,既节约成本又有利于保护环境。有试验表明,通过农机化生产方式可以节约种子、化肥、农药成本10%左右。其三,发展农业机械化还可以提升农产品品质和商品性。近年来,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农业机械化的内涵和领域也正在不断拓展,设施栽培、喷灌滴灌、茶叶机制、食用菌工厂化生产、水果商品化处理以及农产品采后贮藏保鲜等机械装备、设施正逐步普及应用,在提升农产品品质、减少过程消耗、调节上市时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
(三)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加速器”。规模集约经营、先进设施装备和现代科学技术广泛运用,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这都与农业机械化有着密切关系。首先,农业机械化是提升农业装备条件的题中之义。从农田灌溉、设施栽培、播种收获、病虫防治,到采后分级处理、冷藏保鲜、加工包装等各环节,都属于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范畴。可以说,改变农业靠天吃饭的格局,农业机械化是主要依托。其次,农业机械化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助推力量。一方面,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可以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创造条件、提供装备技术支撑,另一方面,加快土地流转,提高农业规模化水平,可以有效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其三,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现实载体。从当前农业实际看,发展精准农业,推行农业标准化等现代农业技术都有赖于农业机械化,没有温光水肥的机械化控制,就难以实现精准农业目标;没有机械化的工厂化育秧、播种机插和机械化的肥水病虫害管理,就难以实现农产品的标准化。
二、浙江农业机械化发展已经有了良好基础
相对而言,我省地形地貌多样,平原、丘陵、山地相互交错分布,而且农业规模化、产业集聚度不高,发展农业机械化并没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但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坚持把发展农机化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依托,按照“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的思路,采取政策拉动、部门推动、市场驱动多措并举,坚持农机制造、农机推广、农机服务各业并进,全省农业机械化取得了长足发展,探索出了一条轻型、高效、多元,富有浙江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发展路子,呈现出鲜明的特点:
(一)农机装备条件得到明显加强。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2004年《农机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是我省农机化发展最快,装备条件改善最为明显的阶段。预计到今年底,全省拥有大中型耕作机械1.7万台、联合收割机1.9万台、插秧机7586台、烘干机2132台、机动喷雾(粉)机20万架、农副产品加工机械22万台(套)、冷藏保鲜库140万立方米。全省农业机械原值预计240亿元,农机总动力达到2470万千瓦,每百亩耕地拥有农机动力88千瓦,比2005年分别增长46.5%、18.5%和23.2%。在农机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存量结构不断优化,各种高性能农机装备大量涌现。大中型耕作机械、高速乘坐式插秧机械、机动式植保机械、半喂入联合收割机逐步取代了传统农业机械,茶叶加工机械、畜禽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储藏保鲜等配套机械装备快速增长。2004年以来,全省累计增加各类农业机械58.2万台套,其中主导产业机械装备近30万台套,新增设施栽培超过80万亩。
(二)农机制造产业得到明显加强。近年来,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主动服务企业,对接市场,支持创新,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引导农机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推动农机制造业转型升级,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全省农机装备制造企业超过5000家(含配件生产企业),2010年实现农机制造总产值660亿元,比2004年翻了一番,居全国第四位,农机产品出口额居全国首位。履带式联合收割机、水泵、植保机械、茶叶机械、柴油机、拖拉机、农机配件等产品居全国领先地位,占据了较大份额,并形成了台州喷雾器、新昌茶机、温岭水泵、湖州收割机等一批农机产业集群。目前,全省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年产量2.5万台,约占全国市场份额的50%以上;水泵类产量占全国70%以上;茶叶机械产量占全国总量80%以上;植保机械年产值近100亿元,其中50%销往国外。
(三)农机服务能力得到明显加强。随着农村经营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一大批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公司、经纪人等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得以发育并壮大,推动了农机服务领域的快速拓展和服务产品的不断创新。统一机耕、统一机插、统一植保、统一机收、统一烘干以及统一产后加工等全程服务逐步扩大,“菜单式”、“托管式”、“跨区式”等服务模式不断涌现,农机服务已成为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导力量,有力推动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进程。目前,全省拥有农机服务组织5000多家,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1016家,预计2011年实现农机作业服务总收入超过130亿元,农机作业服务为我省农民人均增收约400元。2011年,全省粮食生产耕种收机械化作业面积超过3300万亩,机械化耕作、收获、植保和排灌率分别达89%、78%和92%和99%,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从2004年的40.7%提高到64.8%。与此同时,机插、机烘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取得突破性进展,水稻机插面积从2005年的6500亩扩大到224.4万亩,粮食机烘能力从2008年的3.8万吨提高到130.7万吨。
(四)法制政策保障得到明显加强。从国家层面看,继2004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同年国家出台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10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几年来,农业部也相继修订了7个农机化发展的规章。从我省情况看,2006年,省政府颁布了《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2007年,率先在全国实施了农机作业补贴政策,今年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提升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同时,《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条例》也已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这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举措的出台,有力推动了农业机械化发展走向了法制化轨道。据统计,2005—2011年,全省投入农机化资金85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扶持资金超过30亿元,中央安排我省购机补贴资金从2005年的35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4.1亿元,省财政扶持资金从500万元增加到1.1亿元。在此基础上,我们坚持农机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主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健全农机监理和安全监管体系,有效遏制了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为农业机械化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0年,全省共发生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815起、死亡238人,分别比2004年减少1023起和154人。今年1—11月,全省发生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516起,死亡153人,又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8.3%和28.2%。
三、政策意见的实施必将推动我省农业机械化加速发展,为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供物质技术支撑
今年,省政府专门出台《关于提升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这又是我省推进农机化发展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省农机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分析这一政策意见,主要呈现三大亮点:一是特点鲜明。《意见》在全面贯彻国家有关农机化发展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浙江实际,将实践中的好做法和行之有效的措施通过政策制度层面固定下来,突出“促进”,兼顾“管理”,强化“服务”,体现了浙江特色和发展要求。二是内容全面。《意见》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发展重点、扶持政策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的新要求,内容涵盖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各个方面,有利于调动政府、农民、企业、科研院所等各相关主体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有关部门公共管理、社会服务职能,促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发展。三是含金量高。《意见》围绕促进我省农机制造、农机推广、农机服务等各环节,在财政、税费、金融、保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出台了实实在在的扶持措施,有着很高的含金量。我们相信,随着《意见》的出台实施,必将对我省农机化持续健康发展,以及加快现代农业进程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政策意见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加速农机装备结构的大优化,推动农业机械应用从粮油产业、生产环节为主向种养全产业、生产全过程、农业全领域转变。尽管近年来,我省农机化取得长足进步,但总体上看,产业的差异性、地区间的不平衡性仍然十分明显。客观地说,近几年农机化的发展主要表现为粮食生产机械化的快速发展。相对而言,农业主导产业、产后加工保鲜等领域的农机化水平有待提升,有的产业和环节还处于研发试验甚至空白阶段,这与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产业结构还不相适应。政策意见非常强调重点突破、全面发展,明确要在继续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农机在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生产环节的应用水平。要求到2015年,全省水稻、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规模生产的蔬菜、水果、林业特产、花卉苗木、畜禽、水产的主要生产环节和产品初加工等基本实现机械化。我们相信,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不断优化,农机工业的加快发展,以及农机化促进工程的深入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农机应用从粮油产业向主导产业拓展、从种植业向种养业覆盖、从生产环节向产后环节延伸。
(二)政策意见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加速农业科技的大进步,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从注重单一环节自主创新向农机与农艺、工程与农技融合转变。农业科技进步是涉及面非常广的系统工程,需要良田良种良制良法良机的综合配套,才能实现最理想的效果。发展农业机械化目的就是服务产业发展,因此,农机技术进步不能局限于农业机械产品和本身技术的创新,还与育种技术、产品特性、栽培模式、养殖方式等密切相关,才能提高农机的应用面和适用性。从当前情况看,我省农机与农艺技术在研发、集成、推广等方面结合还不够紧密,既制约着农机化的持续健康发展,也使得一些的产业农机化应用的“短板”效应十分明显。政策意见非常注重农机农艺融合发展长效机制构建,强调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引导农机企业研究开发和生产农民迫切需要、与现行农作制度和农艺规范相衔接的农机产品,并建立农机和农艺科研单位协作攻关机制,加强农机农艺技术集成,以提高农机作业适应性为重点,推动栽培和养殖方式改进、品种选育,形成农机农艺融合发展的技术体系。可以说,政策意见切中了我省农机化发展的制约瓶颈,非常具有针对性。我们将在注重先进适用农机推广的同时,更加注重与科研单位的协作、与农机企业的联合,围绕生产发展迫切需要的产业、环节,整合力量加强技术集成攻关,更好地推动农机农艺融合发展、农机产业与现代农业协调发展。
(三)政策意见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加速农机制造产业的大提升,推动农机工业从制造大省向制造出口强省转变。当前,尽管我省农机制造工业在全国占据重要位置,但总体上看,“低小散”的现象仍然存在,企业规模偏小、产品结构雷同、科技含量不高等较为普遍,总体上处于依靠规模数量扩张的发展阶段。政策意见十分重视农机工业发展,强调要培育农机制造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快集团化、集约化进程;要优化农机产业和产品结构,建立农机行业市场退出机制,逐步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要提高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支持农机制造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农机制造工艺及装备水平。同时,要加强农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并在农机科研、技术改造、金融信贷、税收减免等加大扶持,引导农机企业增加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投入,支持农机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我们相信,随着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和到位,必将进一步巩固我省农机工业原有优势,加快推进农机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农机制造大省向制度出口强省转变。
(四)政策意见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加速农机服务产业的大发展,推动农业生产方式从以人畜力为主向依靠农业机械的转变。发展农机服务业,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机利用效率。勿容置疑,近年来我省农机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为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实现节本增效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在稳定粮食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机服务主体总体规模还不大、服务领域还不广,服务的标准化、组织化、信息化程度还有待提升。政策意见在扶持农机服务业发展方面也有着实质性举措,明确要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推进区域性、综合性农机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农机信息化建设,构建农业机械化公共信息网络平台,促进农机服务供需对接,并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以及运输联合收割机等的车辆,在收费公路上免收通行费。我们将根据政策意见的要求,把发展农机服务业作为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中之重,加强育供秧中心、烘干中心、农机维修中心等的建设,发展农业生产环节外包服务,加大对农机服务主体在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和技术培训,加快推进农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形成以农机服务业发展带动农机化应用的良性互动机制,着力提升我省农机化整体水平。
(五)政策意见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加速农机化发展环境的大改善,推动农机化发展动力从以购机补贴政策拉动向向社会化促进转变。近年来,我省农机化的长足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这一政策杠杆发挥重要作用。这次省政府出台的提升发展农机化的意见,应该说政策更加全面系统,涵盖了农机研发、制造、推广、服务、监管等各方面,而且在财政资金扶持、金融税收支持等都具有实质性措施,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农机化发展的重视,营造了进一步推动农机化发展的良好环境。我们相信,随着社会各界对农机化发展认识的不断深化,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到位,必将吸引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我省农机化发展,引导各方有生力量参与、投资农机化事业,形成农机研发、农机制造、农机推广、农机服务多轮驱动、协调推进的农机化发展新格局,为我省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现代农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奠定良好的基础,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最后,借此机会,对新闻界的朋友长期以来对我省农业发展给予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祝大家新年快乐、事业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