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6日讯
和器官捐献相比,“遗体捐献”这个词语显得相对陌生,和器官捐献救助几个人的生命不同,遗体捐献帮助到的群体显得更大。
但遗憾的是,因为社会上的某些观念以及法律法规的缺失,遗体捐献的开展并不是非常顺利。
在两会召开之际,省政协常委、民进会员、温州医学院基础医学院院长夏克栋教授提出了《关于尽快为公民遗体捐献立法的提案》,希望为这种身后奉献精神“保驾护航”。
老人提出捐赠愿望
实际操作遇诸多问题
提起遗体捐献的难度,夏教授想起了去年年底瑞安市一名老人的心愿。
瑞安的这名老人在生前主动找到温州医学院基础医学院,要求捐献遗体,像这样对身后看得比较开通的老人,近几年来,温州医学院已经接待了20多名。但是许多老人因为家属的反对,最终没能实现捐献。幸运的是这名老人的家属非常支持。
有了家属的支持,原本以为会比较顺畅,但是接下来遇到的一系列问题,一度让家属打退堂鼓。老人在临终前向家属和医院表达了捐献遗体的愿望,家属开始为老人的心愿奔波,没想到碰到了许多部门和亲戚的质疑。
温州医学院作为接收单位,先后联系了温州市民政局、红十字会、殡仪馆等多个部门,打了十几个电话,并派专人跑到有关部门才办妥接收手续,帮助这名老人完成生前的愿望。
“这个经历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所以我觉得应当在两会上提出来,建议为这些具有奉献精神的人立法,让他们过世后没有遗憾,让捐献之路能够走得更加顺畅一些。”夏教授说。
建议多部门联合
为遗体捐献立法
夏教授在医学界从教三十多年来,不止一次听到过同行感叹,身后捐献遗体的人实在太少了。
医学院的学生和别的学生不同,他们以后要从事的是直接和人体打交道的救死扶伤的行为,如果不能在学习期间对人体有一个感官了解,会使他们的学习效果受到影响。
按照原国家医学教育大纲的要求,人体解剖学是医学生的必修课,理想情况下平均四名学生配备一具尸体。以一个1000人的医学院来计算,至少需要250人在身后捐献遗体,但目前尸体数量明显不足。
“欧美等国家的遗体捐献非常普通,日本遗体捐献已经成为公民的习俗,这和这些国家立法有一定的关系,遗体捐献立法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起到带动社会移风易俗的作用。”夏教授说。
正是看到了遗体捐献的各种障碍,夏教授还了解了兄弟省份的立法情况。上海市、南京市分别于1982年、1996年制定了关于志愿捐献遗体的暂行办法,随后,北京、广州、山东、武汉、深圳、重庆、福建、大连,包括我省的宁波等省市先后制定了遗体捐献的法律法规。
夏教授建议,我省应借鉴其他省市已经出台的相关法律条文和取得的经验,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为遗体捐献制定相关办法,以促进该项工作顺利而规范地开展。因遗体捐献工作涉及到医疗机构、公安、民政、司法、红十字会等各个部门的配合,建议省政府会同省人大,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就志愿捐献遗体工作开展调研,尽快出台《浙江省志愿捐献遗体管理暂行办法(或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