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6日讯 从7月1日起,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在全省执行。“之所以称为完善,因为我省是阶梯电价最早的试点省份之一,对现行阶梯电价进行完善,旨在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
此次阶梯电价完善政策对我市居民生活用电会带来哪些影响?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物价、供电部门。
按新政策执行的电价
按年分三档结算
根据《通知》精神,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阶梯电价从现行按月用电量累进加价调整为按年用电量划分三档阶梯式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电价不调整,仍为每千瓦时0.538元;第二档电量为2761至4800千瓦时部分,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05元,为每千瓦时0.588元;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800千瓦时部分,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3元,为每千瓦时0.838元。
选择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按高峰、低谷合计电量执行阶梯电价,其中第一档电量峰、谷电价仍分别按每千瓦时0.568元、0.288元执行,第二、三档电量峰、谷电价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分别同步加价0.05元、0.3元。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从7月1日起,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当期电费将根据当期抄见电量,按全年各分档电量标准和对应的电价,从一档至三档依次结算。新装或变更用电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际用电时间不足一年的,分档电量标准按全年分档电量标准和实际用电月份数折算。实际用电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算。
此外,电卡表用户以年为周期,按照年分档电量标准从一档至三档依次购买各档电量。电卡表用户今年自7月1日起可购分档电量标准按6个月折算。
调整仅限一户一表
其他用户不调整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电价调整仅涉及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不调整。
根据电力部门的解释,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即为一户。按户为单位装表计量的居民用户即为一户一表用户。未按户为单位装表计量,即多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共用一个计量电能表的居民用户,即为合表用户。
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由用户自行选择,选定后在12个月内应保持不变。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其峰谷分时计量表计由电网企业免费安装。
电价政策调整后
电费是多还是少了
对居民用户来说,最关心的还是电价政策调整后,电费支出是多了还是少了。
我市现行居民电费是按月分三档收取的。其中,月用电5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电价为0.538元/千瓦时;51至200千瓦时部分,电价为0.568元/千瓦时; 20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电价为0.638元/千瓦时。对比后我们可以发现,实施新政策后,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以内(折合月均230千瓦时)的用户,都执行第一档电价。
据省物价局测算,新政策实施后,对大部分用户来说电费支出是减少的,以月均用电量480千瓦时(对应2011年用户覆盖率近96.7%)为分界点,480千瓦时以内的用户,电费支出将减少或不变,最多月支出可减少16元(月用电为400千瓦时),平均可减少6.56元;月均用电量480千瓦时以上的用户,电费支出将增加。
此外,为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我省规定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可以享受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政策。
7月1日调价前后
电量电费怎么算
新阶梯电价政策以7月1日作为执行时间分界线,前后具体电费怎么结算呢?据供电部门介绍,调整前后的电量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均用电量乘以调价前后的各自天数确定。调价前的电量执行原电价标准,阶梯电费按月计收。调价后的电量执行新电价标准,阶梯电费按年计算。考虑到今年还剩下半年时间,7月1日后的分档电量标准按全年分档电量标准的一半确定。
在电价调整前后,房屋出租、产权变更也会牵涉电费结算。物价部门表示,希望大家能理解电价新政策,有关电价的经济关系问题最好在合同中约定。
涉及产权变更的,供电部门答复称,过户双方的年阶梯分档电量标准按照实际用电时间折算,用电时间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算。原用户须根据当年实际用电月份,对当年发生的电费重新清算,新用户则重新设置年分档电量标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双方要及时到所在地供电营业厅办理过户手续,结清电费,避免引起电费纠纷。
- 7月1日起嘉兴将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新规定
- 浙江电价将按年用电量分档结算 每年2760度内不加价
- 宁波7月起启用电费新发票 阶梯电价新规解读
- 省居民阶梯电价新政7月实施 标准比此前方案略微升
- 居民电价平均降低0.7厘 浙江7月1日起执行新版居民阶梯电价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