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7日讯 结婚13年之后,妻子发现了惊人秘密:丈夫在13年前和她结婚两个月后,才与前妻离婚。这意味着在两个月里,她和另一女人拥有的是同一个丈夫。一气之下,妻子将丈夫告上法院。日前,温州乐清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两人婚姻无效。
四川籍女子何某,现年45岁,1998年认识了乐清男子郑某,两人于1999年12月14日在四川登记结婚。前不久,何某偶然之间发现了一个秘密——自己的丈夫在和她结婚时,还曾与另一女人保持着婚姻关系。
原来,在1990年,郑某与前妻陈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双儿女。2000年2月16日,两人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这就是说,在1999年12月14日到2000年2月16日这段时间里,郑某同时是两个女人的丈夫。
得知事情真相后,何某将丈夫告上了法院,诉求她与郑某的婚姻无效。何某说,郑某在与她登记结婚时,是他利用虚假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欺骗了自己和婚姻登记机关,才领到结婚证。结婚这么多年,直到现在才知道真相,这给她带来巨大心理伤害。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郑某未出庭,但他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答辩状。他称,自己并未伪造户口簿和身份证,并且与何某结婚时已经与前妻离婚,不构成重婚。
经法院审理查明,郑某确实以虚假的身份信息与何某登记结婚。而两个多月后才与前妻离婚。法院认为,郑某在前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何某登记结婚,严重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制原则和《婚姻法》关于婚姻无效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最后,法院判决何某、郑某两人之间的婚姻无效。
除了民事部分,郑某是否还涉嫌重婚罪?对此,乐清市法院有关人士称,此案中原告何某就想从婚姻中脱离出来,目前法院没有接到有关郑某的刑事诉讼。有关律师称,重婚罪案件既可自诉,也可公诉,一般情况下“不告不理”,意思是如果受害方没有向有关部门控告或检举,侵害方的刑事责任不会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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