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案发现场
浙江在线杭州8月22讯 (见习记者 汪洋 通讯员 朱敏娜) 小丽(化名)一年前认识了男网友贺某,对方称能帮她找工作。
8月19日,小丽带上小姐妹小兰(化名)来到余杭乔司见贺某,没想到却进了狼窝。在贺某威逼之下,她们被拍了裸照,小兰还不幸地被强奸。
21日,余杭乔司刑侦中队将犯罪嫌疑人贺某抓获。目前,贺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小丽和贺某一年前QQ上认识
小丽(化名)今年25岁,在湖州打工,她和贺某都是安徽人,一年前在QQ上认识。因为同是老乡,两人QQ上一直聊得不错,有一段时间,两人曾断了联系。今年8月份,两人又在QQ上碰到了。
小丽说,她想换份工作。贺某告诉她,自己是乔司某服装厂的车间主任,服装厂是做羽绒服的,保底工资3500元。贺某多次说起,服装厂要招工,让小丽过来看看。
小丽想,过去看看也好,就当是去玩了一趟。小丽还叫上了小姐妹小兰陪同。
19日上午11点多,小丽和小兰坐车到了九堡客运站,贺某骑摩托车过来接她们。在乔司一家小饭馆,贺某带她们一起吃饭,期间贺某还叫上了老乡周某。
饭桌上,贺某喝了些酒。饭后,贺某邀请她们去家里坐坐。随后,四人一起来到贺的租房。在租房内,四人聊了半个小时。小丽说想先去杭州逛逛,第二天再到服装厂看看。
贺某说离开不行,今天非得在租房里过夜,并将门反锁了。小丽姐妹俩儿向贺某拿钥匙遭到拒绝,三人发生冲突。
贺某从电视机下面的抽屉里拿出一把裁衣服用的剪刀,抓住小兰的头发威胁她们:“既然进了这屋就别想出去,一切都听我的,要是不听话就用剪刀把你们的衣服都剪碎,让你们都出不去!快点把衣服都脱了!”
这一过程中周某一直在劝阻,但是贺某却不当回事。
随后,小丽借口要上厕所。在卫生间里,小丽用手机QQ告诉老公:“我们出事了,上当了。”还未等对方回复,贺某抢走了小丽手机,并卸掉了电池。贺某让她们拿出身份证,说拍了裸照就放她们走。
在逼迫下,小丽和小兰两人分别被拍了六、七张裸照。拍完后,小丽说口渴要下楼买水,贺某让周某陪同小丽下楼。当小丽他们返回屋内时,小兰坐在床边哭泣,原来贺某强行与小兰发生了性关系。
知道实情后,小丽气不打一处来,她与贺某争吵并要求把照片删掉。“删掉可以,但每人给我3000元钱。”贺某提出了新要求。
小丽和小兰身上没这么多现金,贺某就报给了他们一个银行帐号。贺某威胁说,23日晚上12点前要看到钱入账,否则就把照片发到网上去。小丽和小兰只得假装同意。
晚上6点,贺某将她们送到车站。第二天,小丽没有汇钱给贺某,而是选择了报警。
贺某系30岁离异普通职工
20日中午12点多,小丽向余杭警方报了案。
小丽告诉民警,贺某二十七、八的样子,身高160cm,体型偏瘦,窄脸,操安徽口音,上身穿白色暗花纹T恤,下身穿白色牛仔裤。
小丽说昨天在租房桌上看到过他的身份证,知道他叫贺某,住在乔司一六楼租房,但具体位置不清楚。
根据小丽的描述,民警查找出了10余个身份信息类似的男子照片让小丽辨认,很快小丽找出了贺某。
民警围绕贺某展开调查,发现他是乔司一家服装厂的普通职工。随即,警方掌握了贺某的活动轨迹。
21日上午9点多,民警发现贺某正在丁桥文化广场附近,于是立即赶往将其抓捕。
经审查,贺某交代了拍摄小丽二人裸照进行敲诈勒索并强奸小兰的犯罪事实。
19日午饭的时候,贺某就有了想和她们发生性关系的想法。他提议和老乡周某一人一个,但周某不同意,劝说贺某不要干这种事。
贺某在拍裸照的时候,周某又劝说,但酒劲未过的贺某手里拿着剪刀气势汹汹,根本不听劝。
为了防止小丽她们报警,贺某威胁她们先拍下了裸照,他说:“有了照片,就算强奸了她们应该也不敢报警。”
贺某今年30岁,安徽人,离异,有一个4岁的女儿在读幼儿园,跟着他住在乔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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