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成机工总经理说
得到破案的消息
我既欣慰又难过
欣慰是觉得事情总算有了一个结论
难过是因为毕竟是我们自己的员工干的
这一点我们也需要反思,需要好好总结
前晚,宿舍门前听一小堆人扎堆议论着那个叫李××的48岁的瓜沥当地女人。一位女工表情恨恨地说,听说她2010年进的厂,干了两年也算老员工了吧。另一个员工说道,是啊,她自己家里有老有小,有老公有孩子,怎么会这么不管后果干出这种事?旁边有人插话道,她平时做人就蛮霸道的嘞……
“听到破案的消息后,说实话,我的心情特别复杂,又觉得欣慰,又十分难过……”前晚,友成公司总经理许勇说,“欣慰是觉得事情总算有了一个结论,这么多天一直压在我心上,始终想不通搞不明白的大石头终于放下了,这要感谢政府,感谢公安部门做的大量调查工作……难过是因为毕竟是我们自己的员工干的,这一点我们也需要反思,需要好好总结……”
“现在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快速恢复生产。”许总说,前一天,他在面向全厂中层干部的会议上也说的是同样的话。“我还告诉大家,一定要牢记三件事:第一,出了天大的事也不要怕。第二,一定要坚持到底。第三,再苦再难也一定会有办法。”
1月5日下午,友成机工部分车间正式恢复生产,当晚火灾后第一批产品已经运到了上海。
纵火怎么量刑入罪?
浙江省律协刑委会主任、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宗新说,放火罪是严重刑事犯罪之一。我国《刑法》把放火罪列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犯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徐宗新说,萧山友成机工的火灾令人痛心,经公安机关查明,系嫌疑人李某人为纵火,财产损失巨大,造成三员消防人员死亡,后果是比较严重的,可能会涉及到死刑的适用。当然,在进一步侦查中,还要查明犯罪嫌疑人纵火的真正原因、嫌疑人在纵火时精神的状况、其纵火行为与损害结果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来衡量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才能对其进行准确的定罪量刑。
徐宗新举了国内近年来影响较大的两起纵火判例,可以给读者做个对比参照。
一起是2007年2月4日的台州市黄岩区“2·4”特大纵火案。
在黄岩区打工的湖南人刘卫雄,因店面转让纠纷,与店主陈某和鲍某结怨。2007年2月4日凌晨1时17分许,刘卫雄骑车来到鲍某服装店门口,将松香水沿卷帘门门槛倒进鲍的店里,再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面巾纸引燃松香水,后骑车逃离现场。此次大火烧毁服装店所在的整幢房屋,一楼的十三间店铺及二楼的租住房均被烧毁,价值人民币43万余元,同时造成17人死亡、5人轻伤、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刘卫雄最终因放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还有一起是2011年5月1日吉林省通化市的“如家纵火案”。
被告人王健松因与通化COCO酒吧经理邱某商谈酒吧承兑一事未成,怀恨在心。后纠集他人,于2011年5月1日3时许,进入如家快捷酒店负一楼COCO酒吧侧门处,将汽油洒在侧门附近及下面的台阶上,并逃离现场。火势蔓延至酒吧楼上的南波万歌厅和如家快捷酒店,致使酒店住宿客人及救援人员11人死亡、2人重伤、6人轻伤、45人轻微伤,南波万歌厅、如家快捷酒店财物损失180余万元。王健松等3人犯放火罪被判处死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来源:都快市报 记者 何欣 摄影何欣 陈荣辉 记者 魏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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