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6日讯 温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昨召开,听取关于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目前,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温州市2013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3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初审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关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部门预算分项审查试点单位的预算草案。
会议任命徐建新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决定徐建新代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根据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56名,截至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时实有代表551名。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调离本行政区域1名、因公殉职1名。据此,市十二届人大现实有代表549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笑华、副主任黄德康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孟建新、陈宏峰、卓高柱、王小同、李步鸣,秘书长蔡晓真等出席会议。副市长仇杨均、郑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连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张睿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曾步望调离本行政区域,其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陶蛟龙同志因公殉职,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56名,现实有代表549名,缺额7名。
特此公告。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0号
2013年1月5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任命:徐建新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副院长徐建新代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3年1月5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决定,副院长徐建新代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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