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临时性下浮养老险缴费比例
2013年01月08日 16:47:54
新华网杭州1月8日电 为给中小微工业企业减轻负担,浙江省在2012年底对其实行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的政策,共减负30多亿元。
记者8日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截至目前,浙江省困难中小微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政策实施工作基本完成,截至2012年12月底,各地共为24万户困难中小微工业企业减负33.2亿元,平均每户减负约1.38万元。
2012年10月底,经浙江省政府同意,在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基金保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出台了2012年内连续2个月临时性下浮困难中小微工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政策。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表示,此项政策的实施,在确保相关企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合法权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实体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岳德亮
编辑:
柳博姗
每日关注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夏宝龙会见就业创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先进代表
- 平湖出台调整退职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 嘉兴下浮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为3万户企业减负4亿元
- 社保"阳光"普照 宁波明年养老保险覆盖率超85%
- 台州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养老保险费减征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