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再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6000多群众受益
2013年01月09日 13:09:26
浙江在线01月09日讯 为了切实保障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正常增长机制,三门县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425元提高到4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255元调整为338元。新标准从2012年12月开始执行,三门县有6000多名群众受益。
近年来,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并逐步得到改善,三门县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建立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根据本县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作出调整,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三门县民政局救助中心主任陈德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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