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1日讯 花了500多万元,从拍卖行拍了一套法院查封的房子,交付时却发现,室内原有装修,惨遭恶意破坏。前段时间,来自温州的何先生,就遇到了这般怪事。
前天,温州鹿城法院透露,这件事的始作俑者,确实是这套房子的前房东邵某。该院已对他这种恶意破坏拍卖房的行为,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法院按程序将钥匙交给新房东
去年3月,邵某因欠银行到期借款520万元及利息,迟迟没归还,被银行起诉至鹿城法院。
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之后,4月份作出一审判决,要求邵某在判决生效后3天内,偿还银行借款及利息,并确认了银行对邵某名下所有的一套商品房(建筑面积172.67平方米)享有抵押权,并可在6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判决生效后,邵某仍不履行判决书规定的还款义务,银行遂向法院递送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法院拍卖邵某独有的上述房产。
法院受理执行案件之后,立即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并委托温州市华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这套房子进行了评估。
去年11月15日,鹿城法院委托温州一家拍卖行,依法公开对该房屋进行第一次拍卖,起拍价480万,结果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12月11日,鹿城法院再次委托拍卖行,对该房产进行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408万元。最终,何某拍下了这套房子。
12月25日,法院经办人向何某送达执行裁定书等材料,并将房屋的钥匙交给了何某。
前房东称将房子“毁容”是为解气
原来,前房东邵某觉得自己“崭新”的房子,市场单价至少值3万多元,拍卖下来算是“贱卖”了,心有不甘。
邵某搬出去几天后,又找人过来,将地面大理石全都钻了个洞,剪断了电线。
将房子“毁容”后,他才觉得,“解了气”。
经办该案的法官介绍,在接到何先生的反映之后,法院、拍卖公司和评估公司都派人过去拍照取证了,“邵某以为房子还是他的,想怎么破坏就怎么破坏,这个想法大错特错。”
实际上,邵某明知自己的房屋在拍卖,还做出这般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法院查封财产。
“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财产,法院都是经过审查的。何先生遇到前房东恶意破坏房屋的行为,只是一个特例。”鹿城法院负责司法拍卖的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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