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月13日电 浙江省工商局13日公布,鱼翅市场造假严重,抽检的82个鱼翅中有79个造假,为明胶模压而成,这些人工合成鱼翅主要源自广东。
针对鱼翅市场种种乱象,浙江省工商局2012年12月对鱼翅产品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查扣问题鱼翅560余公斤,向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送检样本82个。通过形态特征、理化试验和DNA成分分析,所检82个样本有79个为“人造假鱼翅”。
鉴定机构发现,所检干鱼翅绝大部分形态特征厚薄均匀,只有纵向纹理,不符合天然鱼翅生长特征,符合模压形成的特征,同时经70度清水浸泡30分钟的理化试验后,有大量很稠粘的明胶溢出。经DNA检测分析,绝大部分送检样本未测出鲨鱼DNA成份。
浙江省工商局经检总队队长潘玮介绍,从目前案件初步调查情况看,涉案经营者中经销假鱼翅规模较大的6家经销商均来自福建,所售的假鱼翅分别从广州一德路山海城市场的洪友海味行、嘉芝海味行、晋龙海味行;一德路南粤食品批发市场711-712铺、125铺、811铺;一德路海中宝等市场购进。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进货凭证中发现,125铺、811铺经销的鱼翅加工地为“江门市荷塘镇协和鱼翅加工厂”。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没有食客就没有买卖。那么食客哪里来的呢?没有公款吃请就没有食客;没有弱智的奢侈就没有食客;没有餐饮的欺诈就没有食客。所以最后的落脚点,应该要在公款的吃请、要在弱智的奢侈、商业的欺诈当中进行限制。”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表示,揭示鱼翅黑色利益链,真正的目的是要唤起理性。
针对鱼翅市场上存在的销售“三无”鱼翅、假鱼翅等违法行为和餐饮、酒店行业存在的以人工合成鱼翅冒充真鱼翅等欺诈消费者现象,浙江省工商局制订并出台《关于规范鱼翅经营杜绝商业欺诈的若干意见》,突出强化了索证索票制度和经销台账制度等六项举措对鱼翅等行业进行规范。
目前,浙江省工商局已经部署各地工商机关全面开展鱼翅市场清查行动,对市场上销售的问题鱼翅下架封存,并进一步查清来源及相关情况,全力阻击假鱼翅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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