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6日讯 开残疾车的焦师傅坚称只是送女儿去医院看病,自己并没有非法营运,为此他还从医院叫来了女儿对质;执法队员则说他就是非法营运,当时载的是一名乘客,并不是他女儿,执法队员还对乘客做过调查笔录……
焦师傅:送孩子上医院
怎么成了非法营运
“在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佛堂大队门口,一个五六十岁的男子躺在地上,据说是因为他开残疾车送孩子去佛堂医院看病的途中,被执法队员查扣了。”
1月8日下午,佛堂镇居民贾先生打电话向本报“浙中周末新闻热线(13957920264义乌东阳)”反映,记者随即赶到现场采访。
在执法大队门口,焦师傅的情绪很不稳定,这么冷的天,他一激动就直接躺在地面的积水里。在记者的劝说下,焦师傅慢慢平静下来。
焦师傅说,他是河北人,孩子在义乌佛堂打工,他是今年元旦才从老家来到佛堂。当天早上,孩子犯病,他从老乡那里借了一辆正三轮摩托车,载着女儿到佛堂医院去检查。结果半路上遇到了行政执法队员,对方不但把他和孩子都赶下了车,而且连正三轮摩托车也被查扣了。
焦师傅的正三轮摩托车是在塔山路口被扣的。焦师傅说,当时,有两辆执法车过来,几个人过来把我俩从车上拉下来,有人问:“你这车有拉人违章吗?”我说:“我不知道啊,我是拉孩子上医院的。”他说:“那你到执法大队去要车,到执法大队听候处理吧。”
焦师傅的正三轮摩托车被执法队员查扣,执法队员给了他一张《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扣押(查封)决定书》。
焦师傅拿出当时执法队员给他的《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扣押(查封)决定书》,记者看到,上面注明焦师傅是因为在佛堂镇稠佛路无证营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决定予以查扣。
焦师傅说,他就不明白,自己送孩子上医院,怎么就成了非法营运了呢?
焦师傅说,不管他怎么解释,执法队员还是把车扣下了,他和孩子是走路到佛堂医院的。由于车子被查扣的地方没有到佛堂医院的公交车直达,路过的车辆也不多,他扶着生病的孩子,走了半个多小时才到佛堂医院。
“执法队员太不近人情了。我送孩子去医院,即使我真的违反了规定,也应该先让我把人送到医院去,到时候再过来接受处理。”焦师傅说,“如果还不行的话,也可以用他们的执法车把我孩子先送到医院去,不能就这样扣了车就不管不顾了。”
执法大队:是乘客不是孩子
还做过笔录乘车费为7元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佛堂大队的张洪亮副大队长接受了记者采访。
“从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焦师傅是涉嫌非法营运的,乘客都做过笔录,证据比较确凿,程序也比较到位。”张洪亮说,经过了解,事情发生在1月8日上午9时17分,当时,执法队员巡查至塔山路口时,发现一辆正三轮摩托车载着一名乘客迎面而来,队员就上前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了询问检查。执法队员询问乘客,乘客说她是从佛堂镇庆峰拉链公司门口到大成路与朝阳路交叉口的元亨宾馆,说好车费是7元,还没有支付。
张洪亮拿出了一份乘客的调查笔录,记者看到,在调查笔录的下方,用黑色笔手写注明了笔录对应的《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扣押(查封)决定书》的编号,这个编号与焦师傅手中的《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扣押(查封)决定书》的编号相同,应该可以证明这份笔录是取自焦师傅的正三轮摩托车上的乘客。
据调查笔录显示,搭乘焦师傅的正三轮摩托车的乘客是张小姐,出生于1992年,在佛堂镇的一家企业打工。当天早上9时多,张小姐要从佛堂镇庆峰拉链公司门口到大成路与朝阳路交叉口的元亨宾馆,于是就搭上了焦师傅的正三轮摩托车。两人说好车费是7元钱,到元亨宾馆以后再支付。
张洪亮说,如果乘客真的是焦师傅女儿,焦师傅可以拿着证明材料,带着他女儿一起到执法大队来对质。情况属实的话,执法大队肯定不会扣车。而且,如果真的是送女儿上医院,执法队员也会采取应急措施,先把人送到医院的。
疑云:苦于没有监控和影音资料
让人意外的是,记者采访完张洪亮出来的时候,焦师傅已经和女儿等在了执法大队门口。原来,在记者进入执法大队采访的时候,为了证明当时车上拉的是自己的女儿,焦师傅特意从佛堂医院把正在看病的女儿接到了佛堂执法大队。
在父母的眼里,儿女再大也是孩子,原来,焦师傅说的“孩子”,今年已经31岁,两个人长得很像。
焦师傅的女儿捋开左手的袖子,手背上还贴着胶布。她说,她还在医院里挂点滴,看到父亲来接,立刻就赶过来了。
“这正三轮摩托车确实是上午爸爸为了送我上医院从老乡处借来的。”焦师傅的女儿说。
于是,记者又和焦师傅父女俩一起回到了执法大队的办公室。
面对焦师傅父女俩的质疑,张洪亮也找来了处理此案的执法队员樊向东来对质。
对于焦师傅的女儿是不是就是当时车上的乘客的问题,樊向东说,不是这位,肯定不是这位。
那么,当时执法队员有没有问清楚两人的关系呢?樊向东说,他们两人是没有(父女)关系的。当时需要多少车费都已经谈好了,如果是父母,怎么可能要钱呢?
可是由于事发现场没有监控,执法队员也没有拿出现场照片以证明自己的说法,在执法大队办公室里,双方谁都拿不出让对方信服的证据,谁也不服谁的解释。
在僵持了两个多小时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佛堂大队副大队长张洪亮出来表态:“这个问题不大。如果说真的是他女儿,我们可以按照相关程序把这辆车放出去。”
由于在这起案子中,作为乘客的张小姐是一个重要证人,记者提出想采访张小姐。对此,张洪亮在向局领导报告后,局里表示该案件还在处理期间,不方便透露相关当事人信息,拒绝了记者的请求。
张洪亮说,第二天焦师傅也来过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佛堂大队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也向他解释说明了相关法律法规,后来他就没有来过了。
目前,该案正在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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