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3日讯 小燕和小彤均为18岁,永康市龙山镇人,她们同村,现在又一起在永康市某中学读高中。20日下午,她们来到永康城区的时代广场逛一逛。想不到,这一逛竟然引发了一场微博口水大战。
试穿后衣服留下了味道
小燕和小彤来到了时代广场一店铺,两人试穿了一件衣服。
该店店主是一名年轻女士,因不肯透露名字,权且称她为阿文。
试穿后,小燕脱了衣服还给了阿文,此时阿文发现衣服有异味。
“我觉得是没有异味的。”小燕说,当时她还闻了一下。
阿文则认为有异味,她想叫附近的店友一起来辨别一下,小燕她们不同意。刚巧,阿文的店门口有一穿白衣服的女士经过,小燕就叫那名女士闻了闻。
阿文说,那名女士闻了之后,表示有异味。
可小燕说,那名女士闻了之后,先是说没有异味,后来阿文插了一句有味道的,那名女士才说有一点味道。
“我没有狐臭的,那天天气热,走了很多路,可能有点汗臭味。”小燕对试穿之后给衣服留下了味道这样解释。
确定有味道之后,接下来双方就如何处理这件衣服,展开了商讨。
“店老板说,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是顾客自己买走的。”小燕说,当时阿文并没有强迫她必须买走这件衣服,但是各种说辞让她们明显感受到“必须买走”的意思。
阿文说,当时她曾要求小燕拿衣服去干洗,洗好后再拿回来,这可能会比较难卖,但她也可以接受。可能小燕比较喜欢这件衣服,她们愿意买走。
小燕付了50元的定金
接下来就谈价格,阿文说看对方是学生,一口价300元。
小燕说,300元太贵了,她和小彤一直在那里求情,希望价格再低一些,最后双方以260元谈妥价格。
“这件衣服进价就240元,只加了20元的路费,连摊位费20元都已优惠她们了。”阿文说,因小燕说没带那么多钱,当时她要求先付100元定金。
“我们刚从家里出来,还要交一星期的伙食费,我自己出20元,小彤帮我付了30元,共付了50元定金。”小燕说,之后,阿文还要求她留下联系电话,在哪里上学等信息,并要求她们周五来付清余款。
“那件衣服你很喜欢,是你要买走吗?”记者问。
“不喜欢,那时如果不买走的话,我们怕走不了。”
小燕说,阿文没说过叫她们拿去干洗的话,如果说过,她们肯定会选择干洗,因为那只要几十元钱。
小燕还说,整个商谈过程,气氛还不错,店主阿文的语气一直比较平缓,并没有恶语相向。
一条微博引发了一场口水大战
小彤回校之后,她和微博名“王Choice”的朋友讲起了买衣服的遭遇。不久“王Choice”发出了一条微博。微博中,直接把阿文的店名挂了上去。
该条微博迅速得到了网友的大量转发、评论,不少评论矛头直指店主阿文。微博上已是热火朝天,而作为事件中的两个当事人阿文与小燕全然不知情。
“21日,朋友告诉我才知道,说我的店‘红’了。”阿文说,打开微博一看,她很气愤,发现不少网友没有调查就在那里瞎起哄。于是她给小燕打电话,要求她删微博,要求发微博者道歉。
电话那头,小燕也云里雾里,最后才知道是小彤的朋友发的微博。
此时,阿文也连发数篇博文进行反驳,强调衣服确实有味道,小燕自愿购买,对网友不负责任的转发与评论进行指责。
一些网友对阿文的微博也进行反击,关于这件事的微博充满了火药味。
“给我打电话时,她曾说她老公是在局里的,会很快查出我们来。”小燕说。后来“老公在局里”也被发到微博上,经网友转发,评论更是一边倒。
昨天下午,记者就“老公在局里”问了阿文三次。“我本来很讨厌我爸是什么,我哥是什么这样的说法,说我老公在局里的,绝对没有说过,再说了,我老公也不是在局里的。”
在阿文的店铺里,记者提出想看看那件衣服,阿文说,她已打包为小燕放起来了,没有让记者看。阿文说,那天,她和小燕就怎么处理此事已经谈好,微博让她店铺的名声已受损了,背负了很大的压力,她现在什么都不想去计较了。昨天下午,阿文把先前发的微博全部删除。
大多数网友表示要理性发微博
昨晚,记者把“发微博如果涉及某人,要不要征求对方的意见。牵涉到某事,是不是要先调查取证”发上微博进行调查,不到半小时,就有30多条评论。
网友“-小虎牙-”:自己发有制约,而如果是转发别人的,个人认为根据转发内容,如果涉及平等、公平、价值观乃至种族,还是应该深思熟虑一些。当然人人都有权利,也都有评论的权利,有行使拉黑别人的权利。
网友“bengal徐”:我支持,微博不是可以乱发表涉及他人与事件言论的地方,还是需要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去议论。
网友“青蛙撞冰奶”:不确定的事情,尤其是一边倒的言论,不盲目跟风,或者转发时,不要妄下结论,事情,有时候我们只听到或看到其中一面。
记者上网查询到,2012年5月28日,新浪微博实行了《新浪微博社区公约》,对网友发微博的内容,有一个书面的约定。广大网友,在发微博前,不妨先看一看“公约”,做到合法合理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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