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苍南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该院近三年来受贿案件的审理情况,分析了此类案件的特点及成因,并为有关机关制定下一步的反腐政策、法规提供有效参考。
2010年至2012年,苍南法院共审结受贿犯罪33件,判处罪犯42人,涉案金额达504万元。近三年来审结的一审贿赂案件总体数量呈现上升趋势,可见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
曾经的温州打黑英雄关照了不少人
苍南法院新闻发言人韩安锦说,近年来,社会关注度高的大案、要案增多,该院就审理了多起温州市中院指定管辖的大要案。
如引发全国媒体关注的温州菜篮子工程系列案。
还有曾被誉为温州打黑英雄的原温州某公安局局长施某,“关照”了不少人,也收受了不少财物,共计6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2004年,温州某合成革公司因涉嫌偷税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该公司董事长吴某被刑事拘留后,在取保候审期间,他找到了施某,送了一块价值34584元的劳力士手表,施某收下后,“关照”了吴某公司的涉税案,案子最终被作了撤案处理。
与此同时,他还收了公安分局里的三名干警送的银行卡、雷达手表、手机和金块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2909元,随后分别“关照”他们升迁或换岗。
韩安锦分析说,当前,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尚不健全完善,干部的选拔、任用、考察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弊端,从而导致行政权力过于集中,且权力运行中缺乏必要的透明度,“暗箱操作”的现象较为普遍,有些环节还比较严重,明显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从而给腐败带来了可乘之机。
所以,他们建议进一步健全干部任用提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责任追究以及任期、回避和交流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产生。
妻子成受贿经手人
而打黑英雄施某收受的最大一笔钱,是经过他妻子之手,以“分红”的形式获得52万元。
2003年下半年的一天,林某到公安局为自己的采石场办理民用爆炸物品治安管理有关手续时,来到施某的办公室,要求其给予关照和支持,同时,邀请施某入股温强工程公司。
而后,施某便以其妻子包某的名义出资12万元入股林某的公司,占股4%,挂靠在林某名下。2004年春节,林某公司决定每股分红1000元,林某把4000元的分红拿给了施某,并以拜年名义送了一张存有5000元的购物卡。
2004年,林某的公司勉强维持收支平衡,但施某的妻子多次向林某询问分红情况,林某感到压力,于是林某到施某家楼下,将12万元股本金退还给施某妻子,并表示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故先将该股本金退还,但公司仍为其夫妇保留4%的空股,今后如有盈利,仍按该股份给予分红。施某妻子表示同意,收下了12万元股本金,回家后将此事告诉了施某。
2006年,林某公司实现利润600余万元,当年分红两次合计每股分红6万元,按照4%的空股以分红的名义送给施某夫妇24万元。
2007年,林某公司又分红两次合计每股分红5万元,由于2007年年中时施某曾向他的公司借款25万元,林某在征得施某同意后,将该20万元空股分红在其借款中抵扣了。
2008年,林某公司每股分红2万元。又抵扣了施某上一年尚欠的5万元借款,并将剩下的3万元送给施某夫妇。
韩安锦说,随着对受贿案件查处力度的加强,为躲避侦查,出现了类似这种更具隐蔽性、狡诈性的受贿方式。
韩安锦建议说,在贯彻“惩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建立针对性强的廉政文化教育体系时,要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以及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家属子女作为重点,防止“一锅煮”。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苍轩 记者 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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