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6日讯绍兴市区解放南路金时代广场对面有一家新开的服饰商场——大昌祥服饰广场。近日,有业内人士向晚报报料,称该商场搭名牌“顺风车”,其中不少服装都是“假名牌”。为一探究竟,记者多次来到商场暗访。
“BMN”傍上“BMW”
摇身一变成“宝马”
该商场一楼销售女装,二楼卖男装,“傍名牌”现象集中出现在二楼。
乘电梯上二楼,正对楼梯口,柜台上赫然摆放着醒目的“宝马”经典商标。但凑近了细看,会发现该商标上的英文字母与宝马的“BMW”不同,而是“BMN”。记者假装要购买服饰,马上有营业员上前来服务。
“这是什么牌子?”记者问。“宝马。”营业员说。这是一件棉衣,标价1700多元,可打4.8折。
当记者对“BMN”的LOGO提出质疑的时候,营业员马上将特许授权专卖的牌子给记者看,让记者相信这就是“宝马”服饰。
记者注意到,眼前这个牌子上写着“BMN特许授权专卖”,右下方注明是“德国宝马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而在其中一件服装的吊牌上,写着“德马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授权,“上海创佳服饰有限公司”生产。
该专柜里有棉服、大衣、羊毛衫、皮鞋、皮带等,不少已经贴上了削价后的标签。营业员介绍说,这里的服饰4.8折,皮带5.8折,一件“宝马”棉服只需要几百元。
“苹果”像只梨
服务员坚称是“苹果”
随后,记者来到旁边的柜台。只见一排衣服上全是一个“红苹果”形状的商标,记者询问:“这个是‘红苹果’吗?”营业员说是“苹果”。然而这个苹果图案很“瘦长”,“这怎么看着像个梨啊?”记者问。“这个就是‘苹果’,没错的。”营业员很肯定地说。
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看到,与“苹果”有关的商标有许多,而在我们一般的认知当中所指的“苹果”品牌的服饰,其商标是一个有美国国旗元素的“苹果”,并不是大昌祥服饰卖的“苹果”。
“港士龙”化身“七匹狼”
“普通鸟”晋级“报喜鸟”
记者接下来走了一圈,发现各种各样的“名牌”服饰触目皆是。
在衬衫区域,报喜鸟、七匹狼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品牌衬衣赫然摆在货架上,但是仔细一看,记者发现了不少猫腻。
在“七匹狼”专区,衬衫的吊牌上写着醒目的“福建七匹狼集团荣誉出品”字样,LOGO则是一只昂起的狼头,其商标注明是GSLONG(港士龙)。
记者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七匹狼”的商标注册人是“福建七匹狼实业有限公司”,非“福建七匹狼集团”,且其LOGO是一只奔跑的狼(狼身完整)。
而GSLONG(港士龙)的商标注册人是海博(香港)贸易公司,注册地是香港。
在“报喜鸟”专区,衬衣上的商标就是一个鸟形图案,并无过多说明,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不到这只商标。
记者购买了一件“七匹狼”和一件“报喜鸟”的男士衬衣,营业员开的收据上,清楚地写着“七匹狼”“报喜鸟”的品牌。
“七匹狼”和“报喜鸟”
一个多月卖了400多件
其它还有不少国内甚至国际知名品牌的服饰、鞋等,记者无法一一核实。
当记者表示想再购买几件“名牌”衬衣,并试着挑了几款表示想购买时,营业员都说已经没有记者所要的尺码了。
“卖得只剩这些衣服了。”营业员指着货架下空着的地方说,“原先这边都摆满的,现在都卖完了。”
“这个柜台的衬衣卖出多少了?”
“这我也没算过,400多件总有的。”
“光是‘七匹狼’跟‘报喜鸟’这两个牌子吗?”记者再次向营业员求证。
“是的,也就用了一个多月时间。”
如此“傍名牌”已涉嫌侵权
记者咨询了浙江朋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幸福,他明确表示,商家的上述“傍名牌”行为已涉嫌侵权,可根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追责。而且关于“傍名牌”,最高院也已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只要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就构成侵权。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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