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2月28日讯 治堵先纠违。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5年治堵工程”的重要举措之一,从3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开展城市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这次行动有哪些整治重点,整治力度如何?带着读者关心的问题,今天记者专门采访了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缪德礼、副局长宋晓春。
8类违法“零容忍”
杭州市民陆涛家住金狮苑小区,西湖大道、中河路等是他上下班的常走之路。每次开到路口等红灯,最让他恼火的就是旁边一辆车强行插到自己前面,这样不仅造成了路口拥堵,还可能会造成事故。他问:“有没有办法治理一下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
缪德礼:据交警部门统计,去年全省新增机动车117万辆,新增驾驶人152万人,城市交通压力与日俱增。这次整治行动,主要有3个重点:首先是重点查处8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车辆行人闯红灯、酒后驾驶、违法停车、超速(飙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掉头、左转弯、闯禁行线)、违法使用公交专用车道、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车辆、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其次,全省确立了68条城市道路,作为第一批治堵重点道路。
力度不下查酒驾
开车族黄汉杰平时行事较为小心,所以一直比较留意交警部门的动态信息。“大家最关心的,是这次整治中,警方会采取哪些严管严查严处措施?”
缪德礼:全省公安机关将像抓酒驾一样,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各地将采取查处小分队、交叉用警、异地查处等方式严管重罚,加大现场执法的查处率,正常状态下要确保有2/3以上警力上路。同时,广泛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等科技装备,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完善事故快处快撤机制,比如城区事故白天必须10分钟内到现场,迅速撤离事故车辆,减少对交通的影响。此外,集中曝光典型违法,各地公安机关将陆续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有效举报实行奖励。我们的行动目标,是全省中心城区确定的第一批68条治堵重点道路机动车守法率超过90%,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超过80%;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得到进一步遏制。
禁“中国式过马路”
“把十字路口的红灯当摆设,凑够一拨人就可以强行穿越人行横道——近年来,‘中国式过马路’成为大家议论的焦点。这次整治,将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作为严查的对象之一,有什么具体措施?”网友海豚皮皮问。
宋晓春:数据显示,去年我省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涉及行人的约占15%。行人不走斑马线,或硬闯红灯,除了影响自身安全,还很容易引起交通拥堵,所以,这次我省把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来查处。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款,行人闯红灯和不走人行横道,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按照这次整治行动的要求,交警部门将分区分片分段包干落实责任,第一批68条治堵重点道路的每个路口,都将有民警现场管理,并坚持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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