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双喜”状告嘉兴文具店销售侵权乒乓球拍
2013年03月01日 13:59:03
浙江在线03月01日讯 一提起“红双喜”,国人都会倍感自豪。曾经,这可是国球——乒乓球的第一招牌。然而,也因为这个名气,该商标一再被假冒。最近,“红双喜”商标的所有者就把嘉兴一批文具店给告上了法院。
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红双喜”)生产的乒乓器材、羽毛球器材、举重器材等产品畅销世界各地。而“红双喜”作为商标始用于1959年,是新中国第一个走向世界的民族品牌。
原告“上海红双喜”在诉状中称,“红双喜”文字商标由原告前身上海文教用品公司申请,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8类商品上。后经有关部门核准转让给原告。随着“红双喜”商标知名度不断提高,市场上销售假冒“红双喜”商标商品的行为日渐增多,原告应有的市场销售份额遭到无法估量的损失。
原告称,2011年10月19日,该公司调查人员在公证员的监督下至被告(南湖区某文具店)处,用25元买了一副标有“红双喜”商标的乒乓球拍,并现场取得票据。后在公证员监督下,原告的专业技术人员鉴别发现此为假冒品。公证员即予以了封存,并出具公证书。
原告认为,被告以营利为目的大肆销售假冒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已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各类损失共计35000元。
记者从南湖区法院获悉,目前,该院已对此立案。而类似的案件共有9个,涉及嘉兴一批文具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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