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时05分,记者摄于市区中山街与丽阳街交叉路口
浙江在线03月04日讯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有网友把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调侃为“中国式过马路”。
还在吐槽“中国式过马路”的危险?还在抱怨交警的处罚基本针对机动车?日前,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从3月21日起,“中国式过马路”将面临处罚,行人闯红灯,交管部门可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自3月1日起,行人闯红灯以及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被列为浙江省整治交通严重违法行为的8项内容之一,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到今年的12月30日。丽水市重点整治的是人民街(括苍路-紫金路)、紫金路(人民街-卢镗街)、卢镗街(括苍路-紫金路)、丽阳街(括苍路-紫金路)、括苍路(人民街-卢镗街)这5条路段。
整治行动中,行人闯红灯以及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已被确定为重点查处的城市道路严重违法行为。此外还包括6类:酒后驾驶,违法停车,超速(飙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掉头、左转弯、闯禁行线,违法占用公交车停靠站、路口违法穿插排队。
为落实好本次集中整治行动,让市民能够有一个良好的“缓冲阶段”,3月2日,市交警支队(莲都、南城以及支队各科室)全体民警、职工、协辅警共300多警力全部上路,在市区5条严管街50个路口开展城市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劝导工作。
当天下午4点05分,记者来到市区人民街与紫金路十字路口,在路口的15分钟观察中,记者发现,过路口的行人基本上都比较遵守信号灯的指示,不过还是有少数行人会不顾及眼前的红灯,径直走过去,执勤交警立马进行劝导。
“我们下午3点半就开始在各个重要路口进行劝导了,一直要持续到5点半才结束。”正在该路口执勤的市交警支队莲都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吴世宏和记者说,行人路口违法行为的劝导是工作量最大的一项工作。
吴世宏介绍,虽然本次集中整治的重点共有8项,但其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市交警部门长期以来的重点工作内容。不过,市民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行人闯红灯与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这两项也被列为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
那么行人闯红灯该如何处罚,丽水市交警何时会开始处罚呢?市交警支队莲都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叶吴法给出了答案:“行人闯红灯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行人横过路口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而关于处罚的时间,叶吴法介绍,为了能让市民有一个“适应期”,3月1日至3月20日为本次集中整治的动员部署阶段,对于之前一直处罚的违法行为将会一如既往地进行整治,而行人闯红灯与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这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都是以劝导为主,只会对那些不听劝导的市民进行处罚。而从3月21日起,将对行人闯红灯、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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