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时间交班赶出了一场车祸
杭州“的哥”因交通肇事罪被判一年三个月
2013年03月06日 07:48:00
对于开了七八年出租车的杭州的哥康师傅来说,去年的11月7日应该是他最难忘、最难过、最后悔的一天。因为那天一个赶时间的动作,让康师傅站在了法庭上。昨天,萧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康师傅交通肇事案。
去年11月7日下午3点,康师傅载着客人从机场回杭州市区,在萧山市心北路皓月路路口,遇红灯,跟在一辆面包车后面。红灯转绿灯了,车辆前行,可面包车突然停了下来,康师傅要赶着去交接班,立即右拐进入右边的车道,一脚油门准备超车,刚超过面包车的车头,一辆横向穿马路的电动车出现,撞上了。电动车上的老太太倒地不起,康师傅立即下车去扶老太太,并打电话报警求救。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经事故认定,康师傅负事故主要责任。老太太陈某驾驶未依法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负事故次要责任。
庭审中,康师傅声泪俱下,哽咽着向陈老太太的家属道歉。
法院审理后认为,康师傅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综合考虑康师傅投案自首、自愿认罪等量刑情节,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康师傅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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