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3日讯 徐先生花3.5万元,从一名收购废品的小贩处买来一幅“古画”,经鉴定居然是印刷品。徐先生一怒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还款。近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
家住市区的徐先生是一名书画爱好者,2011年5月,经人介绍,徐先生得知越城区东湖镇收废品的张某处有一幅《岳飞抗金》。徐先生知道,《岳飞抗金》是清朝画家黄慎的作品,是一幅古画。起初,张某出价10万元,经讨价还价,双方最终以3.5万元成交。事后,徐先生拿着这幅画去北京一家艺术品鉴定中心鉴定,被告知这是一张印刷品,连赝品都算不上。
感觉自己上当受骗的徐先生多次和张某协商退款,未果。于是,徐先生向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2012年6月,法院委托浙江当代中国画院有限公司对这幅《岳飞抗金》进行鉴定,结果证实此画确系印刷品。
去年7月,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徐先生认为,假画给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张某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属于“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所以要求对方归还3.5万元。
而张某则认为,《岳飞抗金》是他10多年前收废品时收回来的,是不是名画他也不知道,反正感觉有些好。徐先生三番四次来找他,他把画放在桌子上,任凭徐先生看个够。而今,徐先生却反悔,张某觉得委屈。
法院认为,徐先生和张某之间系口头买卖合同,徐先生未能证明其在购买画作的过程中,张某向其陈述或承诺过此画是清代画家黄慎的真迹。同时,徐先生先后3次到张某家中看画并协商买画事宜,且通过网络了解过画家黄慎的情况,张某也说明了此画的来源。这些都说明徐先生对此画是经过充分了解和多次查看的,是在充分考虑后作出的购买决定。
此外,徐先生在庭审中陈述,他也曾怀疑画作可能不是黄慎的真迹,但感觉是一幅古画。这说明徐先生已预见到“风险”。因此,越城区人民法院在去年12月作出判决,驳回徐先生的诉讼请求。
接到越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以后,徐先生想不通,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徐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古玩爱好者在“淘宝”中一旦发现心仪作品,不要急于下手,最好先请专家鉴定一下。另外,双方最好签订一份书面合同,把相应的权利义务等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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