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 近日,声称自己比窦娥还冤的张先生,将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告上了法院。他这么做,是不服气两个月前的一次处罚。
1月14日下午,张先生驾驶重型半牵引工程车,行经瑞安市虹桥北路段时被交警拦下。交警认定,他的车牌沾上了淤泥,导致部分车牌号模糊不清。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执行的“史上最严”交规,交警对张先生作出违法记分12分、罚款200元的处理。
但是,张先生坚称,车牌上的淤泥并非故意为之,不应该受罚。
这是全省首例“机动车车牌污损”行政诉讼,目前该案已被瑞安法院立案受理。
张先生:否认“故意”污损车牌,要求撤销处罚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被一次性记12分。
但开车时,难免会碰上雨雪天气或途经泥泞道路,确实存在车牌“不小心”被污泥遮挡的情况。所以,交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推行了人性化执法,比如把车拦下后,提醒车主把车牌擦干净再放行。
而受了罚的张先生也认为自己车牌污损并不是“故意”的,而是“不小心”的。
他说,自己驾驶的工程车绝大部分时间在建筑工地工作,那天上车前,他明明检查过,确认车牌清洁后才开车的。可建筑工地非常泥泞,开车时难免会有淤泥溅上来,导致车牌污损。“作为驾驶员,不可能时时刻刻停车对车牌进行检查。”
据此,张先生请求法院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交警:车牌上的污泥好久没擦,对打赢官司有信心
那么,对于张先生坚称的“不小心”,交警是怎么看的呢?
办案交警告诉记者,扣12分这种处罚,他们通常是很慎重的。“一般来说原因有两方面,一是牌照弯曲变形或断裂,必须更换车牌才能继续上路;二是车牌上有污泥,破坏了车牌的完整性和清晰度。”张先生的情况,属于后者。
虽然张先生自称出发前曾擦拭过车牌、确保车牌清洁,但办案交警认为这个说法不成立。“这是他的辩解。如果是当天溅上去的污泥,污迹不可能是陈旧性的,(张先生)车牌上的污损明显是放任了好久没擦。”
记者也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交警正积极准备应诉,对打赢官司很有信心。
办案交警说,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车之所以经常出现闯禁行、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和这些车辆不悬挂号牌、污损及遮挡号牌有很大关系。
“由于号牌污损或被遮挡,电子抓拍和监控不能清晰记录车牌和车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后,就很难找到肇事车辆。”交警说,这种事情在瑞安时有发生,所以涉及工程车车牌的,我们要按照法律程序严查。
据悉,该案已被瑞安法院立案受理,并将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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