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5名合同期未满或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幼儿园老师,先是收到口头通知“下学期不用来了”,后又接到书面通知,以连续旷工3天以上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老师们觉得这就像一个局,而自己是“被旷工”。最终,她们集体把曾就职的温州第七幼儿园(下称温州七幼)告上了法庭,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关系。
近日,温州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老师们突然被“拒之门外”
在温州七幼工作了近5年的金老师,从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园方对簿公堂。
事情起因是,去年6月学期结束,温州七幼包括她在内的10名老师,却没接到下学期的任何安排。
有老师跑去问这一学年新上任的幼儿园李园长,到底是怎么回事?结果收到消息是,“下学期不用来了”。
这些老师,为何突然被“拒之门外”呢?
李园长之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因其中7位老师没教师资格证,另外3位有证的则是被“末位淘汰”了。
金老师就属于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一类。
然而,涉及这件事的老师们,却并不认同这一解释。
在她们看来,为什么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说她们没有教师资格证?
实际上,去年7月,一份由温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布的公报显示,温州全市1562所幼儿园共有专任教师21792人,其中仅29.42%的幼儿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也曾表示,幼儿园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现象较为普遍,当时并没有硬性规定。
更让老师们气愤的是,新学期开学时,这10名老师中,有3人又被该园叫回去上班了,而这3人都没有教师资格证。
她们还觉得,所谓“末位淘汰”也不公平,因为,园里那些有事业编制的老师,是不参与的,这个“游戏规则”,本身就有歧视性。
5名老师集体与幼儿园对簿公堂
9月开学,好几个合同未到期的老师,抱着一线希望找园方协商,希望能继续上班。
她们在诉状中称,之后园方却告知,“要么从事保育工作,要么离职”。
对此,这些老师不接受。在她们看来,当保育员只是个委婉的说法,意思还是让她们走人。
因为,开学前,园里早已安排了从事教育和保育的工作人员,她们根本无法上岗,“甚至连门都进不去”。
这件事,随后走上了“劳动仲裁之路”。
就在相关部门立案后,去年10月12日,温州七幼正式向她们邮寄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说她们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以连续旷工3天以上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经历这些之后,金老师等人被认定“自动离职”。
这件事,曾在温州当地引发不少议论。
今年1月,包括金老师在内的5名老师,一纸诉状将温州七幼告上了法庭,要求幼儿园继续履行劳动关系。
是否算旷工成了庭审焦点
由于是系列案件,今年3月20日下午,法院首先审理了持有教师资格证的金老师起诉案件。
金老师在诉状中,这样表述她和幼儿园的关系:
2008年2月,她受聘进入温州七幼工作,签了半年劳动合同,担任教学老师和班主任。
2008年7月,又和园方签了3年合同。
合同期满后,她明确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遭拒。
之后,她仍在园里当老师,形成一年多的事实劳动关系。
金老师到底有没有旷工,成了庭审中双方辩论的焦点。
被告代理律师认为,按照合同,园方有权调整工作岗位,并已通知金老师转任保育员,然而,她从去年8月20日师德培训开始,就没来上班,属于无故旷工。
提起这点,原告代理律师立即反驳,早在去年暑假期间,金老师等人就已被踢出了学校教师QQ群,无法收到学校活动通知。
去年9月开学时,该园的老师和保育员等人员配备已齐全,根本没有给金老师等人安排具体岗位,她们去报到,连门都进不了,根本无法上班,何来旷工之说?
该案并未当庭判决,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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