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近2.5亿元 浙江平湖版“吴英”出庭受审
2013年04月02日 22:12:59
新华网杭州4月2日电(记者 裘立华)因被控向150多人非法集资近2.5亿元,陆燕被称为浙江省平湖市的“吴英”。4月2日,嘉兴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当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09年8月至2012年3月间,被告人陆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任何实体经营的情况下,虚构“做资金生意、帮企业银行资金调头”等用途,并以承诺支付高息为诱饵,使用诈骗方法,先后向150余人非法集资24944.54万元,事后归还本金2747万元,支付利息4179.49万元,实际骗取资金18018.0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天和陆燕一起受审的,还有她的专职司机郑平。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郑平在2010年底至案发,帮陆燕开车期间,明知陆燕向公众吸收存款,还协助其给他人支付利息,银行转账,介绍他人借款给陆燕。郑平介绍他人借款给陆燕、提供自己或其妻子的银行账户帮助陆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达1572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由于案情重大,被害人众多,本案未当庭宣判。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虞飞
每日关注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嘉兴版"吴英"非法集资2.5亿受审 案发前买下别墅豪车
- 吴英案最大债权人:拍卖的财产我至今没拿到一分钱
- 吴英之父向最高检申诉要求改判吴英无罪(图)
- 杭州追究274名党员干部刑事责任
-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