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2日讯 提到“里应外合”,很多人会想到一些内外勾结的偷盗案。可很少人会想到,这种不大光彩的行径会在一个政府官员身上发生。近日,苍南无业人员洪某涉嫌与原任苍南教育局信访室副主任的朱某“搭档”捞油水,被诉受贿罪、诈骗罪。
眼下,各类违规补习班屡禁不止,苍南无业人员洪某和苍南县教育局信访室原副主任朱某看到了其中的“商机”。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1月份的一天,朱某接到举报称“一个补习点违规带生补课”,随后朱某象征性地予以查处,收受了一张价值5000元的超市卡。但朱某并不满足,数月后,他将该违规点告诉了洪某。洪某很快找上门,补习点负责人心领神会,送给洪某和朱某各2000元。收钱后,朱某未按规定将“违规补习”上报到教育局。
在两人配合中,更多时候是洪某举报,朱某查处。比如,2012年4月6日,洪某举报了苍南灵溪两处违规带生补习点,朱某出马予以查处。可是,两处补习点负责人似乎并不懂“规矩”。当晚,洪某便打电话给对方,“提醒”他们去打点。两处补习点负责人这才“恍然大悟”,共送给朱某6000元。朱某分给洪某2000元,并瞒下了违规带生补课一事。
据查,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期间,两人经事先预谋,由洪某充当举报人,利用朱某担任苍南县教育局信访室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查处教师违规补课过程中,多次共同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合计21500元。
这期间,洪某得知苍南县教育局有向信访人员发放信访补助费的规定,于是又想出了新的“赚钱”点子。2012年4月9日,洪某组织了雷某等六人到省教育厅信访,苍南县教育局派朱某等两人到杭州劝访。尽管行程中只有3名信访代课老师,在朱某等两人就信访补助费与洪某协商时,洪某却将人数虚报为31人,达成每人补助450元的口头协议后,他随即回苍南到朱某处索要信访补助费。应朱某要求,洪某又将人数改为33人,接着虚构代课老师名字,填写了领款单,骗取补助费14850元。随后,洪某将其中2900元分给朱某。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诈骗罪追究洪某刑事责任。目前,苍南县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朱某则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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