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6日讯 去年一年,宁波的医疗纠纷案件,比前年上升了三成。
昨天,宁波中院发布数据,去年宁波全市法院一审审理了127件医疗纠纷。其中很多案件竟然是因为病历记载不规范引起的。
宁波中院的一名法官说,从医院角度说,病历写成“天书”、医生未尽医疗义务、过度检查和诊疗,都容易给患者原本脆弱的神经造成更多压力,刺激患者对簿公堂。
医疗纠纷增多,“天书”病历是最重要原因
从发布的审判情况看,病历记载不规范,是医疗纠纷增多的最大“凶手”。
中院民庭的法官张华,审过一个牙医的案子。患者拔牙若干天后,发生了病毒性脑炎。患者家属说没有病历,诊所倒是提供了一份。不过,在病历的患者名字一栏,诊所填的是“XX哥哥”,牙齿位置的记录也有错误。
这样的病历对双方而言,都是大麻烦。
“病历资料,是法院认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过错和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重要依据。引发纠纷的病历大都存在这些毛病:书写难以辨认,有较多瑕疵,未在规定时间完善病历,随意涂改,甚至篡改。”张法官说。
他提醒市民,遇到写“天书”的医生,患者可以根据2010年3月施行的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医生规范书写,并认真核对书写的准确性、完整性,以防产生纠纷后事实难以认定。
沟通不及时和过度治疗,都是未尽医疗义务
引发医疗纠纷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院方未尽医疗义务。
“从审理的情况看,院方的过错主要存在以下方面:对医疗风险告知不足,重大事项不书面告知,疑难危重病人交代不详,迟延履行转诊告知义务,延误患者的最佳治疗时机;使用空白的知情同意书,患者签字后再填写告知内容。”
“此外,医院的服务态度欠佳,沟通不及时,也容易刺激患者,让对方产生不满和不信任情绪。患者一旦出现并发症或副反应,引发较大冲突的案件并不少见。”张华说。
他审理过一起治疗狐臭引发的医疗纠纷,因为医生没有告知患者手术切除具有较大的副作用,也没有告诉对方,腋臭还有其他副作用较小的治疗方法及疗效,导致患者在切除手术后,因瘢痕挛缩致手臂无法上举。
除了未尽提醒义务外,近几年还出现了一个新的情况:出于经济利益,医生对患者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甚至欺骗性治疗。
“我遇到过一个案例。医院在患者无安装永久起搏器指征的情况下,安装了永久性起搏器。这种过度治疗对患者的伤害实在太大。”张华说。
八成案件,是因为患者认识有误区
虽然医疗纠纷案件增速较快,但超过八成案件,还是因为患者在认识上存在误区导致。
由于缺乏专业知识,患者及其家属往往对医疗风险估计和认识不足,只能根据社会生活常识或对医学知识的片面理解作判断,只要未达到治疗效果就怀疑医院有过错。
特别是在医院出现意外情况,患者及家属往往难以理智面对,采取“医闹”等索要高额赔偿,或在网上发帖,夸大事实,引起舆论关注,向医院施压,作为同医院交涉的砝码。
张华说,此举不仅恶化了本已脆弱的医患关系,而且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实际上,医院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情况并不多。2010年至2012年,宁波两级法院判决一审医疗纠纷案件144件,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责任的仅2件,承担主要责任的20件,84.72%的案件,医院只承担次要责任、轻微责任或无责任。
九成案件,靠“宁波解法”能化解
医疗纠纷还有一个特点是,受理的不少,判决的不多。因为面对医疗纠纷的高发情况,2008年3月,宁波市在全国率先引入保险理赔和人民调解这一非诉讼第三方调处机制。
“运行5年来,‘宁波解法’在功能和效果上远远超过了诉讼,接近90%的医疗纠纷通过理赔处理中心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或调解解决,进入司法程序的仅11%左右。”宁波中院民一庭庭长吕伟东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理赔处理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方式灵活、简便,大都不需要鉴定,能在短期内处理完毕,而且促成的调解协议,一般都能即时履行,并且无一反悔;而通过诉讼程序处理的案件,大多需要经过多次鉴定,审理周期平均在半年以上,最长可达2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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